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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飚车案:13名涉案人员被判危险驾驶罪

来源:新华网/中新网 作者: | 责任编辑:中石 2015-02-15 07:50:08

深圳高速飚车案:13名涉案人员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5年2月12日消息,广东省深圳市,去年轰动一时的深圳沿江高速豪车飙车案扣押的全部豪华港牌车今天被押运至深圳湾口岸过境。去年11月初,多辆港牌跑车在深圳沿江高速以近300公里/小时的速度狂飙,穿插变道,你追我赶,交替领跑,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安全。深圳交警侦查大队立即启动查处飙车应急预案,当时共查扣麦凯伦、法拉利、兰博基尼、GTR等港牌嫌疑车辆12台,并对13名涉案港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新华网深圳2月13日电(记者毛思倩)2014年11月,深圳交警查处一起大规模飙车案件,12辆香港车牌跑车在广深沿江高速现场飙车。日前,深圳宝安人民法院判决13名香港籍涉案人员构成危险驾驶罪,涉案的12辆跑车2月12日由拖车拖至深圳湾口岸,转至香港。

    据深圳交警介绍,2014年11月,深圳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车辆在沿江高速飙车,侦查大队立案进行查办,多方调查后查获了一起群体危险驾驶案。查扣麦凯伦、法拉利、兰博基尼、GTR等嫌疑车辆12台,对13名涉案香港籍嫌疑人进行调查,并对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司法鉴定,该批车辆个别车辆通过沿江高速K74+558视频的行驶速度高达204.0-214.0公里/小时。该案是深圳交警查处的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社会关注度最大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也是中国内地首例成功侦办的群体性追逐竞驶危险驾驶案。

    2014年12月15日,深圳交警将该案移送深圳市宝安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经严格审查后,向宝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经被告人同意,宝安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伟等无视国家法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归案后均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决定对上述被告人适用缓刑。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宝安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至五个月不等,缓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人民币二至五万元不等。

    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对13名违法人员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或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2月12日,深圳交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发还该案扣押的机动车等物品。由于该案所有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所有涉案车辆由车主请拖车拖移至深圳湾海关共管区,从而转至香港。

    据宝安人民法院介绍,在审理案件时,违法人员当庭表示,过境至深圳后,由于中午时分高速路上车辆少、路况好,在头车的带领下,高速行驶了一段路程。对此,交警方面表示,过境车辆不应存侥幸心理,应遵章守法,珍惜生命,远离飙车。

深圳高速飚车案:13名涉案人员被判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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