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雪枫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职务升迁在民主推荐中拉票,篡改年龄,违规插手原任职单位人事安排;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违反群众纪律;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帮助亲属解决私人事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失职渎职犯罪。
陈雪枫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雪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