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起诉获赔78万元
隧道湖北境内入口下方,排洪渠和原河道形成了约5米多高的落差。
“用了还没一年,我早就说这样修不行。”万家河一级电站刘站长告诉澎湃新闻,隧道两侧本各有一条支流,在隧道口处交汇流入万家河,万家河随后流入神龙溪(当地一旅游景点)。万家河一级电站在两条支流上各有一个取水口。
云河电业董事长胡开云介绍,该企业是巴东县沿渡河镇招商引资企业,于2006年3月投资1000万元兴建万家河一级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KW。2008年8月电站投产运行,从2008年9月1日到次年8月31日共计发电361万余度电。
胡开云说,楚阳隧道于2009年7月开工,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施工时将弃渣堆积在山谷中,阻断了电站的引水明渠,2009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发电站仅发电184万余度电。施工期间,他们曾多次与中铁十一局一公司,但对方并未理睬。
无奈之下,2011年6月19日,云河电业将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湖北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告上法庭,向多名被告索赔因弃渣堆积阻断万家河电站引水明渠等造成的损失。
2012年4月17日,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被告中铁十一局一公司赔偿巴东县云河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电损失78万余元。
2012年5月29日,双方达成民事调解,由被告湖北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一次性补偿原告云河电业发电量损失78万余元。
“但现在情况并未好转。”胡开云介绍,因其多次交涉,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才修了这两条排洪渠,但因为排洪渠修在弃渣上,水土流失极其严重,水流在进入取水口时已大量损失,“每年损失几十万元”。再加上每当丰水季节,大量砂石被冲入导水渠,导致取水不畅,每隔一段,就需要进行人工除渣,以保证正常的水量,费用达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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