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维权频道> 青岛维权新闻 > 正文

房屋中介虚假报价设置圈套 陷阱多谋取暴利

来源:北京晨报 2013-07-16 10:09:26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数据显示,上半年接到房地产中介投诉158件,排在投诉前三位的是:

  营销合同问题55件、虚假宣传42件、交易价格29件。

  ■消协提示

  购房或租房 多方了解信息

  针对“陷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⒈消费者应该选择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提供服务,详细了解合同条款,重要环节反复确认。

  ⒉无论是购房或租房,建议消费者事先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相关信息,如:

  ①上建委网站查询房屋产权信息

  ②向物业公司了解房屋建造、结构和物业服务信息

  ③通过小区业主论坛了解相关情况。

  随着租房、买卖房屋市场的活跃,部分房屋中介利用信息不透明,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昨天,市消协披露了中介服务的六大陷阱。

  陷阱一:

  同一套房多次付看房费

  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实行免费登记、付费看房。消费者王女士在三家房屋中介登记了求租信息,中介均要求她交20元“看房费”。几天后她相继接到了三家房屋中介的电话,介绍的居然是同一套房子。中介解释说,房主登记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开花”的方式,附近一带的房源都一样。但王女士为了看同一套房子却付了几倍的看房费。

  陷阱二:

  隐瞒信息挣差价佣金

  消费者吴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中介称有一套标价225万元的房子。而见到房主后却被告知,这套房标价200万元,并留了2万元还价空间。消协表示,少数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或恶意将房主房屋价格炒高挣“差价佣金”。更有甚者违规介入买卖房屋,将好房源以公司员工名义收购房产,再以房主身份高价出售,从而赚取更大的利润差价。

  陷阱三:

  房屋有缺陷秘而不宣

  房产中介对代理销售的房屋质量应当审查而不进行审查或审查不严就进行销售,更有些房产中介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并且不向消费者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如房屋的建造时间、房屋使用缺陷、产权归属情况、配套设施的真实状况。更有甚者建议售房人采取掩盖房屋质量、瑕疵的处理措施,或指导与帮助出售人开具单身证明,伪造相关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进行登记售房。

  陷阱四:

  租房设圈套骗取中介费

  某些不法中介公司在租房交易中设下圈套,诱骗消费者上钩,骗取中介费。一般采取告知消费者有符合其需求的房源,然后安排消费者与所谓“房主”见面,“房主”往往主动与消费者互换联系方式,后中介以双方达成租房意向为由,要求消费者交中介费,待消费者之后联系准备交易时,房主却再也联系不上了。

  陷阱五:

  小卖部搭车做租房中介

  部分“黑中介”在没有取得相关中介资质的前提下,违规从事着各种房屋中介活动。还有一些小餐馆、电话亭、小卖部等小店,搭车做租房中介。这些黑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大多是从网络或广告中摘抄下来,其真实性、有效性无法核实。

  陷阱六:

  设定霸王条款牟暴利

  部分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恶意不标明服务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减轻自身责任。还有的与消费者签订单方面制订的霸王条款,如利用代收房款的优势,在合同中制订消费者如退房,设置高额违约金,或者无论买卖房屋是否成交,消费者均应支付中介费用等。(记者 肖丹)

-

投诉电话:0532-68873277

-
相关链接

上一篇:人奶冷冻出售丧失营养价值 饮用者存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