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电(记者李丽静)8月6日,河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河南沁阳市委书记魏新洪因涉嫌受贿犯罪,日前被河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魏新洪1991年4月参加工作,先后任焦作市建委工程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焦作市体改委副主任、经贸委副主任、经贸委主任、商务局局长等职;2009年1月至案发,魏新洪调任沁阳市,先后担任市长、市委书记,系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三级人大代表。
7月28日下午,因涉嫌受贿犯罪,魏新洪被河南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带走配合调查。7月30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河南省检察院的《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表决通过对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魏新洪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河南省检察院的案件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4年,魏新洪利用担任沁阳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协调项目事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0万元。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