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17日讯 近日,黄岛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自墨西哥进口重68.16吨、价值3.21万美元的锌矿砂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外观不均匀,并掺杂铜球、铜丝等外来杂物。
黄岛检验检疫局立即启动进境工矿产品检出重大问题应急预案,将货物就地封存,更改报检方式,由转异地流向报检改为一般报检,在口岸进行货物品质、属性及有毒有害元素检验鉴定。同时货物全部掏箱分别鉴重,确定三种状态货物所占比例,并分别进行取制样及检验鉴定。
经现场勘验、实验室检测、X射线衍射图谱比对等综合分析,该批货物主体为锌精矿,但杂质元素铜超标,并掺杂了铜球、铜丝等外来杂物。其中杂质铜含量大于10%,不符合我国关于锌精矿中杂质Cu不大于1.5%,不应混入外来夹杂物的要求。黄岛检验检疫局及时将相关检出信息告知国内收货人,经国内收货人现场确认,不同意接受该批锌矿。但是由于贸易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杂质铜限量以及外来夹杂物的相关要求,对外索赔困难很大。为此,黄岛检验检疫局及时出具检验证书,为收货人对外索赔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协助国内企业对外索赔。最终发货人承认该选矿厂为新建企业,管理和技术方面较薄弱,导致产品中杂质铜含量过高,并达成退运协议,重新配货发往中国,往返运费全部由外方承担。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我国对矿产品等资源性商品的需求迅猛增加,与此同时“问题矿”、“劣质矿”出现的机率也大大增加。对此,黄岛检验检疫局特提出如下建议:检验检疫部门应保持高度敏感性,加大对进口矿产品的审单和现场查验力度,特别对首次进口的国内外贸易商实施重点审核和查验,提高进口矿产品检验监管的针对性。国内进口商应重视合同签订和质量验收,在合同中细化有毒有害元素、外来杂质的限值,确定详细的调价条款,以到港检验结果作为结汇依据;选择信誉较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供货商作为商业伙伴,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强化对以集装箱装运进口矿产品的检验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和检测,坚决杜绝劣质矿产品入境。(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宋振乾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