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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公布十大消费热点 家电投诉高居榜首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7-12 14:17:30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7月12日讯 上半年我市市民投诉的案件中,社会生活服务、销售服务、电信服务居服务类咨询的前三位,占服务类咨询的比例分别为28.2%、10.1%、9.8%。根据市消保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受理的7329件咨询中,商品类咨询占63.5%,服务类咨询占36.5%。

    上半年受理的2115件投诉中,涉及商品类的1616件,占投诉总量的76.4%,涉及服务类的499件

,占投诉总量的23.6%。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商品居商品类投诉的前三位,占商品类投诉的比例分别为22.3%、22.2%、17.4%。社会生活服务、电信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居服务类投诉的前三位,占服务类投诉的比例分别为42.1%、14.8%、7.8%。

    投诉热点“热度”不减,家用电器投诉量高居首位

    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为361件,咨询量为1656件。其中手机的投诉和咨询分别是111件和375件,在家用电子电器类中居首位。

    “手机控”这一流行词语的出现,足以证明手机商品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手机的依赖。投诉反映的主要是手机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手机黑屏开不了机、手机耗电高,经常电量不足;实际功能与说明书不符、经二次修理仍不能使用;维修者不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收费项目未明示、修理者夸大产品故障、维修更换的配件以旧充新等。

    专家分析原因是,手机消费需求量大,特别是低价位的手机市场消费份额大,一些消费者为了贪图便宜,购买的手机存在品牌机、水货、假冒或者杂牌产品并存现象,这类手机投诉量最多;手机销售市场不规范,手机质量不够稳定,商家存在为牟取高额利润、故意隐瞒产品真实信息,从而导致消费纠纷;手机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经营者往往避重就轻推托责任,常以“未经公司检测商家无权调换或退货”为借口,不与消费者达成和解,或者以“人为损坏”为由逃避履行三包的义务;手机检测第三方机构的缺失使消费者反映较多,问题手机送生产单位自检虽然方便,但其公平性值得商榷,送外地法定机构检测,程序繁琐,费用较高、消费者不愿选择。

    专家建议消费者送修手机时,要主动索要维修单据,取机时切记要求维修商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或要其出具维修证明,要仔细核对单据上所填内容,这些内容会成为“三包”期内退机或换机的证据;如果使用智能机,在维修或检测时要注意手机内数据的备份,以免产生其他的损失;建议手机经销商要严格按照手机“三包”规定中“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维修商要加强员工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严格按照手机“三包”规定,履行维修过程中应尽的责任。

      服装鞋帽商品需求量大,投诉量居投诉榜第二位

    上半年,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为360件,咨询量为681件。投诉反映的主要是质量和售后问题是服装缩水、褪色、起球;鞋子鞋面、鞋帮、鞋跟断裂开胶,鞋面装饰物脱落等等;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经常推诿。

    专家分析原因是,服装类商品国家目前尚未出台任何“三包”规定,缺乏处理依据,对厂家自定的“三包”规定许多消费者较为不满;当双方对质量问题有争议,需要鉴定时,操作困难。因为多数检测属于破坏性检测,且费用高、时间周期长; 《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有关于鞋类的三包有效期较短,部分消费者购买鞋后不是立即穿着,发现问题时早已超过三包期限,引发消费者的不满。

    专家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服装鞋帽类“三包”规定,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 消费者购买服装鞋帽类商品,一定要索要购物票据,并特别注意商品标签,了解其成分、含量,洗涤以及保养方法,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宣传;商场应加大消费引导,为消费者提供一些服装选择常识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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