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31日讯 2012年秋季开学在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热点。昨日,青岛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开学前各学校做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从9月1日起,学校食堂必须满足自主经营和A级两个条件,学校用餐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不达A级别想供学生餐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须
为学校提供配送餐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取得食药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二是必须达到食药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三是严格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供餐单位。凡是达不到“A级单位”的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学校要立即停止其对学生的供餐。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标准分为三个等级:A级(良好)、B级(一般)、C级(较差)。据了解,目前市内四区中小学中,72所学校有食堂,其中有A级食堂的学校有13所,约占食堂总数的六分之一。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B级、C级标准食堂,要限期整改,如果仍达不到A级要求将停止供餐。
教育局、食药局开学后督查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要积极主动与辖区食药部门联系,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立即对本辖区学校食堂的软硬件设施进行一次自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在食药部门的指导下,立即进行整改和达标。因条件所限等,经食药部门监督指导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食堂,停止对学生供餐。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要安排专门时间(至少半天)集中对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教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开学第一周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和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市食药局将在开学后,对各单位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督查。
学校食堂外包的 9月1日前收回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已经承包(托管)的,原则上2012年9月1日开学前要收回,因特殊情况仍然要对外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必须报教育主管上级批准。社会人带资建学校食堂由社会人经营的食堂,也要通过合法程序,于2013年9月1日前分期收回食堂的资产和经营权。学校食堂在没有收回之前必须实施“零”租金,确实有困难的,学校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补助,以保证餐饮质量。
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考核一票否决
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分工负责制,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同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根据规定,今后,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都要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新入职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等项工作。
食品安全也将纳入对各单位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作为各单位和个人评先受奖的重要依据,对年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领导与学生一起就餐
另外,学校要建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轮流到学生食堂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就餐,班主任外出时,学校要安排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一起就餐。
网友热议:学校食堂怎样管到位?
学校食堂是否可以对外承包?对于市教育局这一举措,连日来青青岛社区网友也在展开讨论。“食堂就该由学校管,总比出了事,再告诉家长食堂是承包出去的,家长被指挥得团团转要好。学校食堂就应该由学校管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赞成!”网友“绿豆红泥”表示。
“市教育局的这个决策真是太好了,我们家长坚决支持!其实早就应该这样,只是市教育局的这个决策来得太晚了。听说过去有的学校与承包者能一下子签二、三十年的合同,伙食差得都没法说,真是太可怕了。”网友“林子02211”在赞扬声中表达自己的顾虑。
承包食堂全部收回,有学校自己管理,也有网友对此举表示担忧:“这实际上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增加了学校管理人员和采购上的腐败可能性。反正是公家的,自己监督自己,采购上的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会成为一个腐败之源。”
也有网友提出建议:“真正的学校食堂应该由学校和家长成立监督委员会,由第三方公司派人经营,零租金,三方对菜品实行周定价。经营管理是分开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学校食堂越办越好,避免没有监督的腐败产生。”
不少网友更关注的还是食品安全问题:“管理,食堂里面谁进得去?卫生和饭菜质量谁来监管?就看看食堂的经营者每天的笑脸对着谁就可以了。”
网友“fzh2007”提出:“教育部门统一招标专业的、有资质的餐饮管理公司(如府新大厦、青岛饭店、黄海饭店等),货物统一配送,统一进货和销售价格,严把进货渠道,进行月、季、年度财务审计并公示。 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饭菜质量、卫生等)应由学校和家长成立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结果上报教育部门进行表扬或处罚。”(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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