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孙守刚同志讲话
4月21日,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济南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全省全面启动为期五年的“乡村文明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文
省委、省政府对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文明委主任姜异康会前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这件事情意义重大,影响广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要抓好落实,努力加以推动”。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先后对推进“乡村文明行动”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孙守刚在讲话中强调,省委、省政府作出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决策部署,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维护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孙守刚指出,“乡村文明行动”贯穿整个“十二五”时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突出的村容村貌、村风民俗、生活方式、乡村道德、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大重点任务,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着力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着力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要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工程,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坚决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在环境综合整治上有大的改观。要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摒弃陈规陋习,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在倡树文明新风上有大的改观。要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和传统习俗,着力从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道德约束三个层面,建立完善乡村道德体系,引导广大农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是非、辨善恶、知美丑,自觉弘扬传统美德、坚守道德底线,在思想道德建设上有大的改观。要广泛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精神、学习科学知识,改变不良日常生活习惯,在改善生活方式上有大的改观。要深入开展平安村庄建设,抓好农村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工作,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在社会和谐稳定上有大的改观。要坚持以文化人,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抓好为农民群众所喜爱的好书、好戏、好电影、好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让人民群众在享受殷实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到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公共文化服务上有大的改观。
孙守刚强调,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关系山东形象,关系农村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行动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乡村文明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依靠群众,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引导人们积极参与,争做乡村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从解决影响乡村文明的突出问题入手,实化细化“乡村文明行动”的阶段目标和工作措施,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见到成效。要重视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结合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的培训,加强相互间的学习和交流,引导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乡村文明行动”中来。
会上,宣读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昌邑市、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分别代表省直部门、县(市)和乡镇发了言,平阴县孝直镇孝直村党支部书记宣读了《致全省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倡议书》。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分管副市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常委宣传部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