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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妊娠前办生育证 市计生委暂无整合计划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10-15 16:08:06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10月15日讯  15日下午14时30分,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客本网社会保障专题网谈,围绕独生子女补助、二胎生育政策及社会抚养费等人口和计生问题,与网民展开广泛讨论。

生二胎妊娠前须办理生育证

网友提问:“我和我的爱人都是独生子女,女方已经年满30周岁,想生育第二个宝宝,但是发现生育二胎的要求很多,尤其需要双方父母去单位开具独生子女证明。”

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与生育第一个子女不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办理生育证。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生育证》属于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着严格的审批规定和程序。”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是指夫妻双方均无同一生父或同一生母的兄弟姊妹。由于《独生子女证》是在几十年前办理的,期间可能发生生育状况的变动,持有《独生子女证》并不能完全证明独生子女身份,因此需要开具目前的情况证明。

市计生委暂不并入卫生部门

网友提问,网传青岛计生委要合并到卫生部门?是全国都这样还是青岛先行?

工作人员作出答复,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20133月,由国务院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牌,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改革后,我国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合理设置相关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这项工作得到加强。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目前青岛市人口计生委尚未得到机构整合的消息。

    计划生育奖励每人每月80元

    另外,有网友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建议,是否能够提高独生子女补助费,建议提高到每人每月500-600元。

    市计生委工作人员答复,青岛市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2005年,我国开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放80元奖励扶助,个别区市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有所提高。此外,国家目前为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10元的养老金。

    企业给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助

    网谈中,多名网友表示,父母从企业退休时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偿就一直没有到位。

    市计生委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如果企业拒不落实,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企业可以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

    另外,失业、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6.5元)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领取。失业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山东省省未作规定,属于政策空白,目前,各区市根据财力状况,正在研究逐步落实。(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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