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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大幅度提高低保标准 540提至600元全市最高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4-04 15:34:49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4月5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从2014年4月1日起,崂山区将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城乡低保家庭分类救助和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本次提标后,崂山区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居全市之首。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900元提高到5040元,全区将有约5000人因此受益。城乡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标准随城市低保标准同步增长。社会孤老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

    另外,分类救助标准明显提高。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310元调整为345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240元调整为27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60元调整为180元。

    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 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60元调整为21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30元调整为17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调整为130元。四是城乡失独家庭补助有所提高。

    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80元调整为每户每月200元。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标准,由每户每年13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1680元。(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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