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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市办实事完成上半年工作目标

来源:-- 2014-07-22 17:38:55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7月22日讯  年初,按照“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普惠可行”的原则,市政府筛选确定了2014年市办实事10件29项,涉及“就业环保、医食住行、老少残困”等方面内容,力求解决好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事情。为确保2014年市办实事加快推进,市政府实施公开挂牌督办,每月调度通报市办实事进度情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督查社会监督员实地查看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在各部门、各区市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12件29项市办实事总体进展顺利。其中,低保提标、城乡居民医保提标、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建立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等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成市农民工零工就业市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工程。

    新增城乡就业方面,全市新增城乡就业20.7万人,占年计划的83%。促进创业方面,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0501人,发放创业补贴2868.86万元,发放小额贷款3.5亿元。零工就业市场方面,市农民工零工市场(市北区)已开工改造,市农民工零工市场(城阳区)正在制定市场改建扩建实施方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面,完成职业农民培训7698人,占年计划的51%;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8300人,占年计划的55%。

    二、提高少年儿童教育水平,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0所,建设300所中小学标准化食堂。

    幼儿园建设方面,印发了做好学前教育重点项目的通知,启动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开工改扩建幼儿园80所,占年计划的50%,其中完工42所。标准化食堂建设方面,印发了做好中小学校创建标准化食堂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建设名单,制定了评估细则,建立了评估队伍。目前,已完成100处标准化食堂建设,占年计划的33%。

    三、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3000套,启动主城区棚户区改造7000户,改造农村危房3000户,对20个片区楼院楼体实施综合整治,市区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方面,已开工25个项目、房源5581套,占年计划的43%。棚户区改造方面,11个改造项目(7398户)中,已启动房屋征收1695户,占年计划的24%。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已组织区市完成农村危房的摸底、鉴定、审查等前期工作,已开工改造农村危房1205户,占年计划的40%。其中,完工380户。楼院楼体整治方面,20个楼院楼体整治项目中,15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地面硬化3.67万平方米,立面整治0.69万平方米,屋面整治0.3万平方米,违章建筑拆除0.81万平方米,增绿补绿8.6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方面,已开工428.4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86%。其中,完工266.4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53%。

    四、加大医疗卫生经费支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方面,印发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方面,确定市立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青岛山大齐鲁医院作为新增急救站挂靠单位,明确了新增站点选址和所需救护车辆、设备的资金来源,正在完善项目实施意见、考核与补偿办法。

    五、进一步提高饮用水和食品安全水平,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开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000批次。

    规模化供水方面,23处规模化供水工程中,19处工程开工建设,4处工程正在进行招标工作。农贸市场建设方面,5处农贸市场开工建设,其中2处完工。食品安全检测方面,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31972次,占年计划的49%,检测合格率为96%。

    六、实施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实施150处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00公里,开工改扩建污水处理厂2座。

    李村河、张村河下游整治方面,挡潮闸以上河段清淤工程全面完成,护岸工程、河中渠截污工程、拦蓄水工程、河道沿岸地形整理和绿化等工作有序推进。污水直排口整治方面,150处城区污水直排口整治项目中,已完成整治83处,占年计划的53%;开工整治44处。排水管网建设方面,市内三区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其它区市部分项目进场施工。已完成54.2公里排水管网建设,占年计划的54%。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完成立项批复、土地预审、能评、规划选址审批等工作,对部分厂区部分构筑物和管线进行了拆除,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许可、方案审批以及项目核准、环评、能评等工作,正在办理新增用地相关手续。

    七、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市区实施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50个,淘汰黄标车15000辆,更新新能源公交车550辆。

    燃煤锅炉治理方面,印发了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计划,18个项目完成治理,占年计划的36%;15个项目开工建设。淘汰黄标车方面,已淘汰黄标车8262辆,占年计划的55%。更新公交车方面,550辆公交车投资计划已获批复。其中,第一批422辆公交车已开标,正在组织厂家进行生产;第二批128辆公交车已制定投资计划,正在进行招标前期工作。

    八、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对65周岁及以上老人乘坐公交车实施免费,实现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老人免费乘车方面,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免费政策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印发了推进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全覆盖工作的通知,7个区市已全面实施。高龄津贴方面,印发了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已为8053名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71万元。

    九、提高残疾人生活和康复救助水平,建立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0-15岁残疾少年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印发了就业年龄段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通知,下步将开展申报、评估、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方面,印发了做好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下步将按通知要求抓好实施工作。

    十、提高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提高低保标准。

    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已为8.7万户低保对象发放保障资金3.7亿元。、

    2014年市办实事上半年完成情况逐项解读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

1. 农村危房修缮改造项目现状及总体计划

2009年至2013年底,我市已改造完成农村危房30780户,2014年计划完成3000户。经2012年普查,2012-2015年计划对全市1.5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改造。重点改造城市和小城镇规划区以外且2015年前难以进行村庄改造的危房,主要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

2.农村危房修缮改造类型主要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两种方式,每户具体改造方式根据鉴定报告进行确定。

3.农村危房修缮改造相关的财政补助政策中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中央财政按照平均每户7500元进行补助),对纳入国家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村危房,市财政按照平均每户8000元标准安排配套资金。如2014年中央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额度存在变数,拟由区(市)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补助。

4.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在危房确定和改造过程中,需要进行6项程序:个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镇办审查、房屋鉴定;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张榜公示;市级审核、备案;各区市组织改造、质量验收;中央、省、市级抽检。

5.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针对的群体及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市城乡建设委解读市办实事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一是通过改造可彻底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使大家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二是通过改造腾出土地资源,为做优做美老城区,实现“全域统筹、三城联动”提供空间支持。零星片项目腾空土地可用于建设绿地公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惠及项目周边更多群众;集中片项目腾空土地在确保安置前提下,可积极引入现代产业,实现区域产业更新升级,提升城市品质,营造更加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通过改造可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益。

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市于2013年11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13〕2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市棚户区改造主要任务、政策支持以及工作措施。

2014年市办实事确定启动约7000户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已完成前期入户摸底调查和土地预审,正在进行项目初审和规划方案调整报批。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较快,已进入正式征收阶段。

在工作推进启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听居民意见,请居民当家,让居民省心,使居民得利”,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青岛模式”。每个项目由居民推选组成居民监督委员会,把政策全部交给群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征收过程中,居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即居民意见的“收集员”、征收补偿的“监督员”、信息互动的“联络员”、家庭纠纷的“调解员”,有效推动了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目前,已制定了居民参与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将于近期下发执行。

 

关键词: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4年将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列为市办实事之一,同时该项目还被列为环湾流域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按照整治方案,李村河下游的整治范围是由君峰路至入海口,长约5.6公里;张村河下游的整治范围是由海尔路大桥接线起始端至李村河,长约4.8公里。整治内容包括清淤、截污、护岸、挡潮闸、绿化景观、管理路、亮化等。除挡潮闸工程正在做招标准备外,其他整治工作正全面加快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一、清淤工程全面完成

2013年启动李村河、张村河下游清淤工作。本次清淤范围为挡潮闸以上河段,目前清淤已全面完成,累计清淤117万立方。同时,针对河道沿线建筑垃圾和遗留土方较多的情况,纳入本次河道整治范围进行集中清理。

二、防洪工程快速推进

根据方案,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共整治护岸总长度约10.2公里,其中:李村河铁路桥至入挡潮闸段为干插块石护岸,长约2300米,目前已全部完成,进一步提高了李村河下游入海口防洪标准。

按照生态化的整治理念,铁路桥以东长约7900米河段结合截污、景观工程采取生态护坡方式,目前已完成约5000米,占总量的63%,剩余河段正结合“河中渠”及绿化景观建设同步推进。

为了进一步修复河道水生态,本次河道治理设计橡胶坝共5座,目前已完成4座,正在施工1座。设计刚性坝共9座,已完成2座,正在施工7座。设计钢坝闸3座,已完成2座,正在施工1座。在入海口处建设一处总宽度约287 米的挡潮闸(23孔),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前提下,可蓄水79万立方,蓄水深度0.8-2.5米,回水长度1700米(至胜利桥),水面宽度220-385米,形成面积48万平米的水面景观,目前完成挡潮闸的方案设计,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通过拦蓄水,李村河下游河道沿线土地盐碱化问题将逐步改善。为了解决蓄水水源,河道沿线建设11公里中水管道,后期将使用李村河达标排放水进行生态景观蓄水,并为沿线绿化浇灌提供水源。

三、截污工程进展迅速

按照“治河先治污”的原则,将河道截污放在突出位置。为解决上游排污对河道影响,在方案中确定了建设“河中渠”进行截污的方式,设计河中渠(管涵)总长约9200米,解决河道沿线39处污染点源,目前已完成8500米,约占总量的92%;敷设污水压力管线总长1600米,全部完成。同时,在河道下游建设一处约10000立方的调蓄池,对收集的污水通过水泵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目前污水调蓄池工程土建全部完成。

同时,相关河道上游及支流的治理也已启动。今年,李村河大集段(青银高速-君峰路)将启动综合整治;张村河上游7公里截污管线已经完成,东陈社区段也将实施综合整治;针对水清沟河、郑州路河排污情况,启动了截污、清淤整治,目前正在进行截污管线建设和清淤。

四、绿化景观建设成效明显

本次河道治理工程绿化面积达83万平米,目前已累计整理绿化用地57万平米,约占总量的69%,回填种植土28万立方,约占总量的74%。栽植乔木约2.2万株、灌木约1.5万株、地被草坪约16万平米。完成19座河中岛、12座亲水平台、4座景观桥的土建施工,其中10座亲水平台已完成铺装和护栏安装。建设景观漫步桥2000米,约占总量的80%。完成广场、园路铺装约1.8万平米,约占总量的35%。目前、李村河入海口、胜利桥、舞阳路、重庆路等节点的绿化景观初显成效。

五、配套道路开工建设

跨海大桥通车后,由于相关匝道未贯通,制约了大桥接线与环湾大道两条快速路之间的交通联系,车辆绕行增加了周边路网交通压力,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为解决这一问题,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结合李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经与相关部门多次研究论证,制定了打通由环湾大道辅路-洮合路-镇平一路-唐河路分流道路的替代方案,结合李村河综合整治工程同步实施。目前路基工程已完成50%,计划8月份完成翻建改造。

 

   关键词:新增供热

为更好的解决我市居民集中供热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我市将“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列入2014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将由2013年的78%提高至80%。目前,已累计开工428.4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85.7%:其中,已完工266.4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53.3%,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性目标。

在实施过程中,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采取了四项有效措施,确保迅速项目推进: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调度会等,及时有效解决建设难题,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将计划任务分解,确保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对所有建设项目实施倒排工期,加强督察,抓好进度落实;三是加大与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将供热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对供热企业的综合考核,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下一步,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将进一步加快热源、管网、换热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加大协调,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动工、早完成,抓进度、破难点、促成效,确保市办实事目标顺利完成。

    

关键词: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排水收集、输送、处理系统,提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改善环境质量,2014年青岛市计划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00公里、开工扩建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目前,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有序进行,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抓紧推进。

2014年上半年,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经分别完成了立项批复、土地预审、能评、环评评估和规划选址审批等前期工作,对于拆建、改建、新建构筑物、工艺、电气自控系统等工作进行了优化和方案论证,为尽快开工创造了条件;市内三区排水管网建设完成立项、环评批复,安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其他区、市部分项目已开工,正在抓紧推进中。目前已累计完成54.2公里排水管网建设,超额完成进度计划,占年度计划的54.2%;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关键词:规模化供水工程

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列入市办实事,计划实施23处项目,其中:黄岛区7处、胶州市3处、即墨市6处、莱西市5处、平度市2处,概算投资5.3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饮水安全工程资金5265万元,新建、改建、扩建水厂10处,通过管网配套,解决单村供水村庄712个,单村人口52万人,工程竣工后,全市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5%。

目前,全市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正按计划实施。23处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由市发改委批复,其中开工建设19处,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有4处项目。各区市进展情况:莱西市南墅镇整合联网工程等5处项目已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52%;平度市北部山区双山水厂及整合联网工程等2处项目已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37.5%;即墨市金口镇集中供水工程等4处项目已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13%,即墨市挪城水库集中供水工程等2处项目正在招投标;胶州市胶莱镇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等3处项目已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2%。黄岛区7处项目已开工5处,隐珠街道办事处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等5处项目已完成总体形象进度的18.4%,泊里镇规模化供水工程等2处项目正在组织招投标。

下一步,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加强技术指导,重点抓好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确保7月份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抓好建后管理,保障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关键词: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

    一、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有关标准,自2013年9月份,燃煤锅炉开始实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到2015年1月份,将开始实施更加严格的第二阶段标准。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尤其是第二阶段标准的要求,我市燃煤锅炉普遍超标,要全面实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必须尽快实施燃煤锅炉废物污染高效治理。目前,我市市区现有10吨以上(不含10吨)燃煤锅炉146台,总吨位9017吨。其中大部分为供热锅炉,共计119台,总吨位8417吨;纯生产用锅炉27台,总吨位600吨。按照目前国内中小型燃煤锅炉废气治理技术水平和工程建设投资,市区10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高效治理大约需要建设资金合计约8亿元。为推动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高效治理,根据第31次市政府常务会会议要求,到2015年,市、区两级财政安排资金4.6亿元,用于对市区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高效治理进行补贴。

    二、效果预测

    项目实施后,将大大提高市区燃煤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预计每年可实现各类污染物减排共约1万吨,对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作出积极贡献,普遍惠及市区所有居民,并带动一区四市燃煤锅炉废气污染治理。

    三、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18台锅炉完成治理,青岛东亿热电厂等15台锅炉治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66%,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7台锅炉已制定了治理方案。

关键词:直排口整治

年初,市政府一号文件确定了“实施全市城区158处污水直排口截污整治”工作任务。半年来,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要求,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推进,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攻坚克难,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任务,全市已累计完成污水直排口截污整治83处,占全年计划数52.5%,已进入现场工程施工阶段的污水直排口44处,占全年计划数27.8%,其余污水直排口整治项目大多仍在组织办理立项、工程初步设计等手续,正在加快推进并争取早日进场施工。

在工作落实上,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治河先治污,河道整治的截污治污和河道防洪改造要一体化推进,上游和下游要一体化推进,要坚持先搞截污后进行河道改造,截污箱涵要沿着河道走向提前铺设,完善排污管网,彻底消除污水直排,然后进行清淤和河道景观建设及河道生态补水,恢复河道生态”的要求,明确目标、分解责任、抓好节点、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在工作推进上,积极协调落实区市政府在河流污染防治方面的主体责任,调动发挥区市政府治污截污的积极性。各区市政府均将流域截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多方筹措资金,落实整治方案,加快组织推进,城阳、黄岛、胶州等区市启动早、进度快、成效明显。

在工作措施上,坚持多措并举,坚持一线服务。市环保局开展了“下基层进一线解难题促发展”专题服务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直入现场,与各区市责任单位进行对接,研究解决热点难点,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取得积极成效。

关键词:黄标车淘汰

黄标车是指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经尾气检验,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各型机动车辆,包括低于国Ⅰ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低于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及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黄标车由于出厂时间较长,工艺技术落后,燃油消耗和维修保养成本较高,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排放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颗粒物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或间接危害。截至2013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152.5万辆,其中黄标车约9.3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6.1%,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却占汽车排放总量的37.11%,因此淘汰黄标车是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267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鲁政发〔2013〕12号)中都对黄标车淘汰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省政府还出台了《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

2011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加快淘汰黄标车,先后出台了低于国Ⅰ和国I排放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市政府发布通告,实行低于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并于2013将限行范围扩大至市区全域和县级市主城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淘汰老旧黄标车8262辆,其中通过补助资金审核报废车1434辆,发放补助资金1249.1万元;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6.4万辆,通过补助资金审核车辆10545辆,发放补助资金8568.28万元。

 

关键词: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0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2014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十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14〕1号)精神,市教育局3月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市办实事学前教育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区市根据2014年市办实事学前教育重点项目任务分配,制订推进工作计划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前期筹备,启动标准化建设工作。

为保障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有力推进,市教育局于4月18日召开全市第一季度学前教育调度会,要求各区市教育(体)局要按照《青岛市学前教育2014年重点工作》确定的市办实事学前教育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研究梳理,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分步实施,抓好落实,确保幼儿园标准建设工作大力推进。

5月29日,召开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卫平、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参加会议。会上,部分区市代表汇报了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周民书副局长将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下阶段全市学前教育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王卫平副秘书长对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在财政投入、幼儿园建设、内涵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进行。

由于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在农村,为加大对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扶持力度,缓解经费压力,市财政继续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平度市、莱西市8万元/班,即墨市、胶州市、原黄岛区3万元/班的补助。目前,市财政2013年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补助资金6142万元已拨付到位。截至6月30日,列入计划的160所幼儿园,当前已有80所开工,其中完工42所。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快速有力推进,大大改善了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尤其农村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得到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加快推进2014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作。要求各区市教育(体)局以贯彻落实2014年全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质量,按计划9月底前开工建设160所,10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的建设任务。对2013年通过市级验收的225所幼儿园,抓紧进行内部设施设备的配备,确保9月份开园招生。协同市财政预拨2014年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减缓区市财政压力,加快工程进度。各区市利用暑期时间集中做好幼儿园改扩建工作,确保幼儿园新学期保教工作正常开展。

 

关键词:城乡低保提标

为不断改善青岛市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青岛市委、市政府2014年又将提高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列为市政府市办实事,再次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自2014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增长11.1%;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增长22.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876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380元,都增长21.7%;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四市城市低保标准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保税区、开发区、高新区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分类救助标准参照市标准分别进行了调整,目前已全部出台提标文件,全市从4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

此次提标,实施时间比去年提前三个月,困难群众可以更早享受实事带来的实惠,农村低保标准增长幅度是城市低保标准增长幅度的2倍多,是历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城乡差距由之前的1.9倍缩小至1.7倍,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

青岛市已连续四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的城市低保标准第13次、农村低保标准第8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第6次提高,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水平。

关键词:居家养老服务

2014年,我市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老年人范围从市内三区扩展到全市城乡,全市失能和半失能的“三无”、低保老人全部享受政府出资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目前,市内三区、城阳区、黄岛区、莱西市、胶州市已按市里统一标准出台落实文件,全面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其他区市均已开展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在按市里统一标准落实提高补助标准的资金。下一步将加大督查措施,尽快实现全覆盖工作目标。

关键词: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

2014年,我市将为本市户籍80岁及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对80—89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90-99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20元。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已出台《关于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青民福〔2014〕10号),部署全市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目前各区市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工作已全部开展,并实现常态化,每月随低保金发放。

 

关键词:新建改造农贸市场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市办实事——新建、改造15处农贸(批发)市场项目。

为确保项目选择科学、合理、惠民,市商务局通过各区推荐、社会征集、征求社会意见和现场勘查等方式,选定了年内六区新建改造的15处农贸(批发)市场,总建设改造面积约5.8万平方米,目前已有5处市场开工建设、2处市场已完成建设改造任务。预计到11月份全部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可方便周边近30万市民的日常生活,市区农贸市场总量将会达到120余处,每2.5万人拥有一处,群众日常消费更加便利、快捷、安全。

列入市办实事的市场项目,市、区两级财政继续以财政股权投入的方式,支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改革,并重点对其场地环境、设备设施、卫生状况、商品管理、经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建设改造。项目完成后,农贸市场的整体环境、档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将实现全面提升。

场地环境要求——地面统一铺设防滑地砖;内墙1.8米以下张贴墙砖,熟食间全部张贴墙砖;停车场按市场经营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5个车位建设;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设备设施要求——给排水设施,采用暗渠排水,有污水处理设施;供电照明设施,布局整洁,暗线为主,照明采用桥架式或组合灯架设施;经营鲜肉、熟食等食品的业户必须配备冷冻、冷藏、保鲜设施;按照要求设置蔬菜猪肉质量来源追溯系统;经营柜台统一、整齐、实用、美观、大方;有价格行情显示屏,清真食品销售专柜。

卫生状况要求——配备专职保洁员,随时清理市场内卫生;地面清洁,无可见废弃物和污渍;操作台、鲜活商品放置器具和场所清洁,定时消毒;熟食区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戴整齐,操作规范。

商品管理要求——入市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账登记完整,无过期食品,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统一悬挂物价牌,明码标价;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在公示栏公布。

经营管理要求——市场内部管理制度、登记台账齐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证照管理、价格管理、计量管理、人员管理、信用管理等制度;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消防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按照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就是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技能的农业从业者。今年市、区市两级加大投入,提高留地农民以及培养农业后继者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社区富裕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及企业吸纳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年内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5万人,项目完成后,将直接惠及我市3万个农户家庭、10万农村人口,加快提升我市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迫切需要。随着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大量转移,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已成为现实而紧迫的重大问题。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农业发展已进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新阶段,特色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和服务业园区建设对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和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的实施,有助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现代农业提供可持续的人力支撑;有助于优化农村人力资源配置,为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特色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服务业园区提供优质人力资源。

2012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把“谁来种地”提到战略高度,强调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解决好人这个核心问题,要求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构建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农民有愿望,可谓正当其时、适得其势。

项目自2月份启动以来,全市各级相关部门按照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深入调研,抓好方案编制。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就业培训需求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编制了《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实施方案》,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相关区市,明确了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同时,确定现代农业从业人员、农业农村创业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公共服务从业人员作为四大类重点培训对象,细化、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到有关区市。

(二)建章立制,抓好规范管理。为确保全市培训工作的规范统一,参照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标准,结合本地区农业主导产业需求,组织制定了包括农艺工、园艺工、农资营销员、农产品经纪人等16个工种的培训规范,以及工作流程、档案管理规范、认定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印发到各区市和相关培训机构参照执行,做到培训内容、培训流程、认定标准和档案管理的“四统一”,实现了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创新形式,推进培训实施。培训启动后,按照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合作社)五个层次,采取课堂培训、田间培训、网络培训、实践指导等多种形式,选择农业特色镇和专业村开展重点培训,选择粮油高产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经营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累计完成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7698人,完成全年计划的51.3%。

(四)争取政策,建立保障机制。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积极争取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组织城阳、黄岛两区和四市申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目前,已初步确定平度、莱西两市纳入全国试点范围。近日,市政府授权我委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青农委发[2014]58号),提出“建立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联席会议制度。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初步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邀请电视、报刊等媒体记者参与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青岛电视台《青岛新闻》和《青岛日报》分别以“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培训工程启动”为主题进行了宣传报道,青岛电视台《乡风海韵》、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山东农业信息网等众多网络媒体也对培训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市委办公厅《青岛信息》也刊登了相关工作信息。

关键词: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2014年,市政府继续将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作为市办实事之一,并确定了全年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6.5万批次的工作目标。为确保任务完成,市食安办充分发挥总牵头、总协调和总督查的作用,按照“统一编制计划、统一研判预警、统一信息发布和集中采分、集中信息管理、集中风险管理”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监管部门和区市政府,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了实事按计划如期推进。

一、食品安全检测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31972批次,完成月度计划的106.6%,完成年度计划49.2%。已出具数据合格率96.2%。总体来看,在种植养殖食品合格率在99 %以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合格率在98%以上,批发流通环节食品合格率在94%以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合格率在96%以上,表明我市各领域食品合格率整体较高,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可控。通过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其评价分析、判别预警、防控结合等作用,促进了食品质量合格率不断提升,进一步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保障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得到有力打击,今年一季度,共打掉“四黑”窝点18个,立案213起,涉案货值426.74万元,罚没款38.94万元;侦破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吊销许可证9个,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测情况

市食药局在生产加工环节对肉制品、糕点、食用油、调味品、酒类、乳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加工品、米面制品、罐头、明胶、茶叶、白酒、儿童相关食品、粽子等29种食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样品2862份,其中茶叶14批次、小作坊450批次正在检测。目前39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合格率为98%;执行乳制品专项监督抽查1292批次,合格率100%。在流通环节组织对大型商超现场制售、农村市场、校园周边、世园会周边等进行了专项抽检行动,组织开展了三大批发市场农产品定期抽检工作,共抽检3022批次,已出数据合格率90.9%。在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六期监督抽检,抽检的品种主要包括餐饮服务环节主要食品原料、餐饮单位自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3大类11个品种,2826批次,抽样场所以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合格率为96.14%。

市食安办对十区市进行了2次考核性抽检,共抽检1008批次,合格率为97.5%。

市农委共开展定性定量732批次,快速检测9713批次,开展了蔬菜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农产品两次例行监测,对我市四市二区设施韭菜、设施草莓进行了专项监测,对我市四市一区进行了大田韭菜专项监测,对我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产品进行了认证监测,对山东省例行监测中存在超标样品的农贸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测,对我市农业生产基地环境进行了监测,开展了茶叶及生产基地的专项监测。

市海洋与渔业局共抽检401批次,抽检合格率99.8%,抽检品种包括海参产品、对虾苗种、梭子蟹苗种、贝类及鲅鱼、安康、偏口等海捕鱼。

市疾病控制中心共采集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样品90份,微生物监测样品20份,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41例,餐具专项监测420份。获得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数据800条。采集新鲜蔬菜20份测有害元素及20种农残,获得520个数据,熟肉制品20份获得80个数据,花生油20份获得80个数据,瘦肉精类样品30份获得120个数据。食源性致病菌监测20份贝类。

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8个品种、845批次,猪肉210批次,豆芽30批次。对蔬菜样品进行了38项农药残留检测,对猪肉样品进行了“瘦肉精”等项目检测。编发《市场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5期,向相关市场和产地主管部门发出质量追溯函27份。

市畜牧兽医局共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2792批次,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例行监测,开展了“瘦肉精”飞行、拉网式抽检,监测合格率均为100%。

市粮食局通过多种不同形式的活动,提高了消费者对粮食质量的认识,共检测样品3786份,合格率为87.2%,合格率明显提高。

各区市按计划组织开展了抽检工作,共抽检10750批次,合格率为98.3%,保证了市办实事顺利进行。

三、主要做法

(一)周密计划安排,确保任务如期推进。今年,食品安全检测连续第三年被市政府列入市办实事之一。由于编制体制调整,区市改革调整还没有完全到位,这给市办实事的推进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真总结前两年食品安全检测情况,分析今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深入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对2014 年检测工作进度作出了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食品安全检测计划的通知》,对全市6.5万批次检测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了分工负责、覆盖全面、重点突出、要求明确的工作目标,为市办实事的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突出重点时机的食品安全把关,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春节、五一、端午节等节日食品消费特点,重点对消费量较大的品种进行了抽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根据抽检计划,市食药局和各区(市)快速行动、认真落实,以节日热销和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食品为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生产厂家、饭店、集体食堂等场所进行了专项抽检,对涉嫌造假、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坚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对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保证了广大群众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大检测信息发布力度,保证群众全面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加客观公正地了解日常食品的真实信息,促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我们健全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的发布力度。今年一季度,市食药局在媒体上公布了2000批次抽检结果,曝光了66家不合格单位,一些知名的企业榜上有名。市卫生监督局对市内三区、城阳区现制现售经营单位的制水设备进行了重点检查,共筹集80台设备,水质合格77份,合格率96.25%水质抽样不合格3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发布。各监管部门和各区市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了相关食品安全检测信息,保证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知情权。

 

关键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月24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为就业年龄段内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通知》(青残联字〔2014〕24号)。

发放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一级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二级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申领程序: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简称市内三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按以下程序进行申领:

 1.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2.居委会初审、公示;

3.街道残联审核;

4.区残联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5.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审批;

6.街道办事处以现金或银行卡的形式发放补贴。

其他区(市)的护理补贴申领程序,参照市内三区执行。

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执行时间:自2014年7月1日起发放护理补贴。其他区市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工作,将由当地有关部门参照市内三区的发放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实施。

 

关键词: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

6月25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14〕25号)。

救助范围: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医学诊断证明的0-15岁脑瘫、自闭症、智障、听障(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救助仍按青残联字〔2012〕35号规定执行)儿童少年。

救助标准: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0-15岁智障、听障儿童少年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脑瘫、自闭症儿童少年为每人每月3000元。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的脑瘫、自闭症、智障、听障儿童少年,按上述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减半救助;

奖补原则:市残联、市财政局本着鼓励先进,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康复效果的原则,依照《青岛市1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考核及奖补细则》,按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区市予以奖补,即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奖补100万元,良好等次的奖补80万元,合格等次的奖补60万元,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救助流程:

1.新实施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户口本、残疾人证、二甲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或病历,到户口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属于困难家庭的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证明,填写《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经街(镇)残联审核后,报区(市)残联审批。

2.受助康复训练残疾儿童少年凭《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和《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到选定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年度康复训练期间,《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由残疾儿童少年所在定点康复机构保管。

3.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到市残联直属机构康复训练的,按规定将康复救助资金拨付市残联直属定点机构。残疾儿童少年到我市定点康复机构或到中国残联认定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有偿康复服务的,凭有效康复票据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报销。康复训练费用低于我市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高于我市救助标准的,按照我市标准救助。

执行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10-15岁残疾儿童少年若第一、二季度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可根据训练时间,持定点机构开具的康复训练发票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残联申请报销。

 

关键词: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院前急救体系是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市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长和老龄化加剧,有限的院前急救资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院前急救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2014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依托市南、市北、李沧和崂山等四区的医疗机构增设4个院前急救站,同时对市南、市北、李沧和崂山等四区挂靠在医疗机构的全部急救站,根据运行成本,结合工作量、服务质量、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考核后给予资金补偿。

半年来,我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调研部署、规划督导、综合协调、多措并举,推动实事项目按计划实施,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是调研规划,确定新增急救站辐射服务区域。对全市院前急救网络的站点布局及全市院前急救需求进行调研分析,制订了全市院前急救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了市南区、原四方区、浮山后新城区、李沧区东部老城区等4片新增服务区域;

二是统计分析,摸清网络医院院前急救运行成本。完成了18个急救网络医院院前急救站运行成本的统计分析和满意度调查,制订了院前急救考核与补偿办法;

三是统一思想,集中部署市办实事项目。召开了全市院前急救质控工作会和市办实事项目协调推进会,委托市急救中心制订了新增站点标准化建设方案,做到了“装饰风格、布局流程、设施设备、制度规范”的四统一;四是协调沟通,完成新增急救站选点布局。确定由区域周边大型综合性医院派驻并承担挂靠任务,即,由市市立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和青岛山大齐鲁医院分别承担市南区、李沧区、老四方区和浮山新城区新增急救站挂靠任务。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缩短院前急救服务半径和反应时间,改善院前救护设备条件,有效调动院前服务挂靠医疗机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升全市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已经连续八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为民办好的实事当中。今年,我市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计划开工房源1.6万套,已开工房源8000余套,全年开工任务已完成过半。

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15000套,其中1.3万套列入市办实事当中。截至目前,各区(市)共提报计划开工项目62个、房源16744套。其中,已开工项目35个、房源8040套,占目标任务的53%;已确定项目建设主体,正在完善规划、建设手续力争尽早开工项目18个、房源5537套;正在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前期手续,计划9月底开工建设项目9个、房源3167套。为确保今年建设目标尽快落实,我市重点做好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指标。年初,市政府与各区(市)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150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

二是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区、市政府按照指标分解要求倒排工期,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采取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现场会制度等工作制度和措施,全力抓开工、促进度。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区、市的目标绩效考核。

三是积极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项目的土地手续办理、规划审批、环评、施工许可等环节加大支持力度,特事特办,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主动上门服务,提速增效,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各区、市的督导协调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兑现市政府对广大市民的庄严承诺。

 

关键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一项工作来抓,截止目前,已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8300人,其中,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的有7574人,参加专项能力培训的有726人,同比增长30%。重点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在市级层面,积极整合民政、建委、农委等市级政府部门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全市职业培训统一管理服务机制。在区级层面,首先,要求各区市按照“五个统一”要求,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服务均等化水平。目前,各区市均已建立起多部门参与的培训资源整合领导组织机制。其次,将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服务事项下放到街道(镇),并从职责分工、人员配备、服务流程、服务内容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培训服务向社区延伸。这项工作在各区市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培训。启动了2014年就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工作,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技工院校及社会职业培训机构,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定点机构,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工种齐全的职业培训组织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培训质量。共有44个职业培训机构提交了申请,其中,有12个职业技术院校、26个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是加快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为方便农村劳动力了解掌握培训政策,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在建设青岛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的过程中,自主开发了“培训网上超市”,实现了网上选择培训专业和机构,使培训人员不出家门即可全面了解培训政策、完成培训报名。目前系统已经初步建成。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和技能成才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完善培训政策,调整培训组织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认定123家就业技能培训机构、19家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21家创业培训基地,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农村劳动力社会化就业培训网络体系,为农村劳动者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创造了条件。

二是积极推区市职业培训联盟建设,共组建起区域型、专业型培训联盟6个,吸纳成员单位310余家,涵盖专业(工种)139个,年培训能力6万人,进一步实现了培训的广覆盖,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素质就业。

三是大力推进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并在技工院校推进高等学历教育试点工作,已组建的9家技工教育集团,在校生规模达到25000人以上,新增企业冠名班15个,为社会人员和企业职工培训2万多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据悉,我市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根据人社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下发我市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二是加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实施师资培训计划,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建立学员评价体系,引导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职业培训社会监督员制度,提高培训公信力。三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做好鉴定服务工作,及时协调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使参训人员及时取得技能培训资格证书。

 

关键词:城乡居民财政补助标准

我市从2007年开展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财政补助先后从最初的年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200元、240元、300元。2014年起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

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四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不低于425元,财政补助由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崂山、城阳、黄岛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筹资标准,四区筹资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四市。

财政补助标准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统筹互济功能,为提高城乡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奠定资金基础。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市510万名城乡参保居民。

 

关键词:就业

一、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1、进展情况。1-6月份,全市新增城乡就业20.68万人,完成目标的82.74%。其中,本市城镇就业10.01万人,完成目标的66.77%;本市农村转移就业10.67万人,完成目标的106.7%。另外,有14.03万外来人员来青就业。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情况:1-6月份,全市发放创业补贴2868.86万元,发放小额贷款3.5亿元,政策性扶持创业10501人,完成年度目标105.1% ,较去年同比增长56 %。

2、主要措施。一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4〕1号),出台了“双10亿元”创业扶持政策(10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资金和10亿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资金),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二是全面推行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30号),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将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下沉基层社区,打造城区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以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义编发工作简报,向全市推广城阳区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做法。

三是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范围,提高政策补贴标准,目前正在抓紧征求区市政府和市直部门意见。

四是建立全口径人力资源摸底调查和动态管理制度。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电政办名义起草了《关于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建立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机制和劳动力资源分析预警发布制度的工作内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目前正在市财政局会签。

五是建立重点建设项目拉动就业联动机制。以市政府名义起草了《关于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培训联动机制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通知》,并与市发改委对接,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联动。

六是加强市级创业就业孵化载体建设。确定在李沧区青山路265号,建设1处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13层楼)的市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目前正在制定规划效果图,测算建设资金。市级家庭服务业创业广场完成工程招标,青岛就业网确定了网站名称、功能定位、板块设计、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搭建全市统一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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