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李明博
海外网10月9日电 77岁的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因贪污受贿等多项罪名成立,10月5日被法院判处15年监禁。他的代理律师姜勋(音译)8日告诉记者,李明博将在听取法律界人士意见后,于11日决定是否上诉。据了解,该案上诉的最后期限为12日。
今年3月份,姜勋(左)探视完李明博后离开拘留所。(韩联社)
据韩联社报道,姜勋8日前往拘留所探视完李明博后说,“李明博前总统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非常失望。他曾问上诉还有什么意义,而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作为前总统理应相信韩国司法的公正,如果上诉去跟一审判决结果作斗争的话,不太合适。”
5日,法官宣读李明博案一审判决书。(韩联社)
本月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李明博涉嫌贪污受贿等罪名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处罚金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894万元),追缴8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000万元)。
李明博16项指控中7项罪名成立,包括贪污240亿韩元(约合1.5亿元人民币)、收受三星贿赂59亿韩元(约合3581万元人民币)、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等。法院对宣判过程进行了电视直播,李明博因健康问题和不满直播而缺席庭审。
法庭在判决书中称,2007大选期间李明博丑闻缠身,但因大多数选民相信被告人的清白而当选总统,被告人本应依法为民行使大权,但经审理,被告人罔顾国民信任贪污受贿,从根本上动摇了公众对公职社会全体成员和执法履职的信心,被告人还将罪名推向亲信或心腹,不能不予重罚。(海外网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