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庞岚)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10月8日,钦州市的黄琳与杨璐这夫妻二人一起被双开。其中,丈夫黄琳曾任钦州市反贪局局长,案发前任钦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妻子杨璐为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通报中称,这夫妻俩超计划生育一男孩,还捏造事实在网上传播、诽谤他人。此外,黄琳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曾任反贪局长的黄琳涉嫌诽谤、诈骗、敲诈勒索
钦州市纪委、市监委的通报显示,经查,黄琳与杨璐为夫妻关系,两人共同违反政治纪律,教唆他人、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一男孩,捏造事实在网上传播、诽谤他人。
同时,黄琳在担任钦州市反贪局局长以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调研员期间还存在以下问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并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向他人泄露案件秘密,以及借患病为由长期不上班;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和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敲诈勒索,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款,家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通报称,黄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律意识全无,权力观异化,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把公权力和影响力变成敲诈勒索、诈骗他人财物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违法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在组织审查期间,黄琳仍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顽固与组织对抗。
简历显示,黄琳,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广西浦北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政法学院函授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2006年8月至2010年1月,黄琳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钦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4年12月任钦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协管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2018年4月27日,黄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妻杨璐是检察官向他人泄露案件秘密
经查,黄琳的妻子杨璐在担任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私自携带案件材料回家,向他人泄露案件秘密。
通报称,杨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检察官,理想信念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纪律意识淡薄,与丈夫黄琳合谋,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性质恶劣,影响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