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 正文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市国土局调查房产中介捏造涨价信息低买高卖

来源:青岛晚报-- 2013-11-02 15:16:24 字号:TT

    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针对市民反映的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行为,严查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十大类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一经查实有以上十类违规行为,市国土、工商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给予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停业整顿等严厉处罚。

    随着今年楼市转暖,岛城新建住宅均价一路攀升,据统计,自今年1月到9月,我市房价接连上涨了9个月,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已达到了9517元/平方米。在此背景下,个别中介机构开始不满足于帮助客户买卖房产赚中介费,而是摇身一变成为买卖房屋的主角,通过低价买进房屋再卖出赚取高额差价。

    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中介机构若从提供中介服务变成买卖房屋,为了个人利益,有的会设法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通过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的方式赚取高额差价。据了解,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工商局设立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投诉和提供线索,电话号码:82663250、12315。(记者 张贝)

    房产中介十类违规行为

    1.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2.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3.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4.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5.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6.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7.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8.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9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