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五项整治”行动成效如何,关键要看群众的实际问题解决得怎么样,群众利益维护得好不好。
各级干部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问题导向,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办好群众的具体事情,更要敢于担当,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和突出问题。
要全面排查化解焦点问题。整治行动中,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焦点问题决不能轻视和放过,要重点了解、重点排查、重点化解。特别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金分配等问题,各区市普遍存在,群众十分关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把工作做实做细,把每一个项目的来龙去脉搞明白,把每一位相关群众的所思所想摸清楚,区分情况,妥善处理。在征地拆迁上,一定要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城镇化成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
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问题。群众的实际需求有共性的, 也有个性的。群众身边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可能会比较琐碎,听起来不起眼儿。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为群众解决具体的小事就是贯彻群众路线。在“五项整治”行动中,要把群众反映的大事小事都放在心上,从涉及群众利益的点滴小事做起,从关乎群众生活的日常琐事做起,让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到党员干部真心在为他们服务和做事。一些关系公共利益的具体问题,解决不好可能会使一批群众的利益受损,也要引起重视,只要掌握到了情况就要研究解决。
要有解决问题的担当精神。群众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是难免的。有矛盾和问题不可怕,怕的是轻视大意、大而化之,怕的是麻木不仁、置若罔闻。如果老是让群众感觉“有了困难没人帮,利益受损了没人管”,那么矛盾和问题就会越积越多,最后“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现在有的基层干部觉得,基层工作“出力不讨好”,干好了没有显绩,干不好会被群众误解、惹麻烦上身,于是工作上缺乏积极性、主动性,遇到矛盾和问题习惯于拖一拖、推一推,甚至绕道走。这种缺乏担当的做法,对基层工作是有害的,对全市大局也是不利的。各级干部一定要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任其职就要尽其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面对矛盾和问题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隐患,维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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