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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岛4月试点自学驾考 报名流程详解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于泓 | 责任编辑:龙喵 2016-03-16 14:28:34

解读:青岛4月试点自学驾考 报名流程详解

    青岛新闻网3月16日讯 今天上午,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全市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根据国家公安部要求,今年4月1日,青岛将正式开始试点自学直考。在试点之前,市交警队就自学直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什么车可以参与自学直考?

    根据规定,自学直考车辆必须为非营运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档汽车,在自学直考申请地也就是在青岛注册登记,并加装副制动、辅助后视镜等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方可用于自学训练。

    什么人可以当随车指导员?

    随车指导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没有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没有违规随车指导行为记录。

    哪些线路可以学车?

    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学校和医院周边道路不得作为学习驾驶路线。0时至5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得作为学习驾驶时间。

    按照确保交通参与者安全和兼顾学车群众便利的原则,市交警支队在全市8个区(市)划定了37条道路作为自学直考训练道路,每天10时至16时,19时至20时30分,许可自学人员训练。鉴于道路交通流量现状和确保交通安全等因素,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行政管辖道路上禁止自学直考训练。

    学车专用标识怎么用?

    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每名随车指导人员、每辆自学用车不得同时签注2个及2个以上学车专用标识,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自上次签注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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