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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连续十年将保障房建设纳入市办实事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02-13 06:31:42 字号:A- A+

    原标题:住房梦圆 搬进公租房住得实落了

青岛连续十年将保障房建设纳入市办实事

李保(右)和老伴住进了刚申请到的保障房。

    结束了十多年的租房换房辗转漂泊,今年72岁的李保和老伴终于有个实落的窝了,用他们的话说“再也不用搬来搬去了,真是搬怕了”。农历鸡年前,他们终于圆了自己的住房梦——成功申请上李沧区一套公共租赁房。

    为切实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已连续十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之一。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保障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我市多项制度创新得到了国家、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先后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次、“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2次。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得以实现。

    再不用搬家是最大的幸福

    2月4日,大年初八,记者来到位于李沧区文昌路155号的金水·龙泽苑东区,李保老人家里格外热闹,弟弟妹妹共五六个大家庭齐齐聚到一起,为搬入新居的李保老两口庆贺,屋里随处可见崭新的福字、喜字、对联等吉祥祝福语,好不喜庆。“年前9月份房子钥匙就拿到手了,激动得不行。接着就安排了一个装修公司在厅里装了一排柜子,把我这么些年看过的书都放进去,其他啥也不用装,政府交房时就全部装好了,考虑得特别周到。 ”李保老人笑着说,“这不正好过年嘛,把几个弟弟妹妹都叫来给我们 ‘烧炕’。 ”

    “他是我们家的大哥,这么些年,就为房子发愁,去年听到他成功申请到公租房,我们全家人都很高兴,大哥这么些年不容易。”李大爷的小妹对记者说。记者了解到,退休前李大爷所在的单位分了房子,但两个孩子慢慢都大了,需要住房,又因为家中不幸遭遇变故,老两口的住房一下子成了大难题,只能出去租房住,这一租就是十几年。 “租房的日子真是不好受,一是租金连年涨,在李沧,月租费一个小套一从五六百涨到了现在1200多元,稍微大点的,就要一千五六百,相当于我退休金的一半。 ”李大爷说,最让他难受的是,为了省钱,他只能一次次寻找更便宜的出租房,因此只能一次次地搬家,这么些年搬了不下七八次,每搬一次家里的书就要扔掉一些,对爱书的他来说实在是舍不得,但又没办法。

    2014年在和朋友聊天时得知政府面对中低收入家庭有公租房政策,这让李大爷看到不用搬来搬去的希望了。“接着我们就开始准备申请资料,2015年拿到了准予申请登记通知书,去年政府推出了好多个公租房项目,我们没多想,就选了金水·龙泽苑东区项目,房源多,而且小区大,配套全,距离孙女的小学很近,而且租赁价格也非常实惠。”李大爷分到的这个小套一一个月的房租和物业费合计550多元,相当于市场价一半左右。

    配套一应俱全“拎包入住”

    据了解,金水·龙泽苑东区项目是我市新建的一个大型保障房项目,涵盖限价房、经适房、公共租赁房等多层次保障房,共15栋楼,其中限价房4栋,经适房7栋,公共租赁房4栋,小区内规划有幼儿园、超市等。小区交通便利,有122路、327路、105路、112路等十余条公交线路经过;小区南面距离文昌路小学不足1000米;小区附近设有多家银行网点,南邻虎山军体中心,距离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仅1700米。

    经青岛市物价局核定,按照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政策规定,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申请家庭收入情况,实行梯度化房租,分别按照市场价格的30%、50%、70%收取房租。去年9月底,所有配租家庭均领到新居钥匙。

    记者在李大爷的新家看到,每个房间都装上了原木色的门和门套,安装了节能灯具,而且铺上了中档强化地板,卫生间和厨房都铺设了白色的瓷砖,特别干净。 “厨具和厕所便盆也都安好了,我们进来后直接用。 ”李大爷对此很满意。

    据了解,我市在保障房户型设计上,努力做到“户型不大、功能齐全”。在装修标准上,要求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进行装修,满足居民基本入住需求。在配套上,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到位,让中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此外在建设程序上,严格执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配建项目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质量要求。

    多渠道推进保障房建设

    最为人称道的是,我市配建的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绝大多数位于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地段,这主要源于我市自2008年开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项目都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在配建比例上,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对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配建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用地供应。在坚持配建制度的同时,我市又根据住房需求和土地资源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地块,进行了集中建设,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有了这一制度的保证,保障房项目中“地铁房”“海景房”在我市并不鲜见。 2013年公开销售的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当中,凯景广场项目便是典型的配建项目之一。该项目地处市北区中央商务区核心区域,紧邻地铁3号线,共配建经济适用住房307套,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青岛连续十年将保障房建设纳入市办实事

位于文昌路的金水·龙泽苑东区小区内都是保障房。

青岛连续十年将保障房建设纳入市办实事

2016年12月,市民们在万科紫台经济适用房登记处查看户型。资料照片

    管理

    实行差别化租金和梯度退出

    为了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住房困难家庭,我市在资格准入上,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街道受理初审、初次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复审、二次公示。结合街道受理初审,将住房保障与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接轨,通过社区调查评估、公示和召开民主议事会等工作程序,提高保障资格的审查质量。建立了“六部门联审制度”,由房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保证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在分配方式上,从2012年开始,青岛市根据困难优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售方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单纯的电脑摇号方式调整为根据申请人家庭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和申请准购资格时间等因素,对申请家庭实施计分排序;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等单位和市民代表,对计分排序全过程实施监督,排序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

    在管理运营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首先是实行差别化租金和梯度退出。我市住房保障并轨后,实行差别化租金机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根据新政策,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每月,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在实施差别化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梯度退出”制度。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据其收入的提高情况调整租金水平,如果收入完全超过了保障房标准,并且确实没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申请并经批准可继续租住,但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

    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经营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对分散配建或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物业服务纳入所在项目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将租金收取、动态巡查、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物业等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对承租政府投资建筹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市财政根据其家庭收入予以适当补助。

    成效

    5年内配租配售保障房4.4万余套

    我市按照“市场+保障”的基本思路,一方面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实现多数家庭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的目标。另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使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6.3万套,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首先是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对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重大创新调整,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实现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并轨运行。 2016年4月,我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过适度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逐步将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确立了我市住房保障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新体系。

二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2016年5月,我市出台了 《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准入门槛,适当提高租赁补贴保障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调标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了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我市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规划先行、以需定建,通过采取建、购、改相结合,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建筹保障性住房。 2012年至2016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约7.2万套,基本建成约7.6万套。政府投入持续加大,全市累计直接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性资金41.8亿元,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2012年至2016年,我市共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4.4万余套,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享受到了政府的优惠政策。在保障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同时,我市将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园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配租。

    展望

    “十三五”期间配租配售最少5万套

    近几年来,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保障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我市多项制度创新得到了国家、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先后荣获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次、“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2次。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惠民生”为目标,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配租和配售保障性住房相补充,政府保障和市场化方式相结合,扩展保障范围,完善保障方式,健全体制机制,逐步解决和改善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新市民以及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配租配售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等租赁型和产权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5万套,计划对符合条件的1.5万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规划期内,将逐步缓解约2.8万户低收入家庭以及9万名新市民和1.5万名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力争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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