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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8条通风廊道减缓热岛效应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02-23 06:52:16 字号:A- A+

    原标题:建8条通风廊道减缓热岛效应

    昨天,记者获悉,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青岛市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并在近日通过青岛政务网,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示并征求意见。

    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与海域

    《规划》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开了青岛市陆域生态红线和海域生态红线的划定范围。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陆域与海域两个部分,根据生态环境功能重要程度,分别划分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实施分级管控。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城市调节等四种类型,总面积2192.7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19.4%。其中,一级管控区包括大泽山、崂山等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敏感区域,各级法定保护区域的核心区域。二级管控区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生态高度敏感区域及各级法定保护区的外围区域、国家级公益生态林、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市级公益林,重要城市(永久性)公园。

    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区等限制开发区域,总面积1080.0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8.85%。其中,一级管控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等2个类型,5个区域。二级管控区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利用区和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重要滨海湿地、特殊保护海岛、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和重要滨海旅游区等7个类型,23个区域。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为青岛市禁止开发区域,二级管控区禁止工业、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商品房建设、规模化养殖及其他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6大分区管控岛城大气污染

    《规划》征求意见稿将全市划分为重点削减区、严控新增区、聚集敏感区、核心保护区、一般管控区和通风廊道六个大气管控分区。其中重点削减区总面积596.9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5.3%。在该区域内,至2030年,燃煤锅炉废气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区域内除热电企业和大型锅炉房外基本实现无散烧燃煤,全面禁止高污染车辆入城。

    严控新增区总面积1554.4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13.8%。在该区域内,除董家口经济区和新河化工园区特殊生产工艺外,全市范围内禁燃煤工业项目,在机场周边30千米内禁止涉氮氧化物的重点产业准入。

    聚集敏感区总面积707.9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6.3%。该区域现状开发程度较低,工业企业分布较少,规划期禁止布局大气重污染产业,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核心保护区总面积299.8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2.66%。区内执行一级空气质量标准,禁止污染环境的建设行为。

    一般管控区总面积8123.0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72.0%。该区域也要严格大气总量控制,扩展农业排放治理,杜绝农村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发生。

    建“一湾两带八廊”通风廊道体系

    通风廊道则是为了完善城市建设格局和形态,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严禁乱开挖山体,促进海陆风交换,减缓城市热岛效应,构建的“一湾、两带、八廊”通风廊道体系。其中“一湾”是指胶州湾,要控制胶州湾沿岸重要通风口,降低城市建设对海陆风的干扰。

    “两带”是指东、西海岸通风扩散轴,东西海岸自身扩散能力强,重点控制海岸带建筑开发强度,保留1到2处海滩、河口或湿地,防止沿海区域形成 “高楼墙壁”,重点改善东、西海岸新城建设对海陆风的阻隔效应。

    “八廊”包括胶州湾通风廊道,即大沽河、白沙河,以及高新区中部棘洪滩水库至红岛三条潜在风道;东海岸通风廊道,即鳌山湾内存在显著的海陆风交换,依据风场特征选取温泉河、大任河沿线作为鳌山湾的两条大气通道;海岸通风廊道,即灵山湾至铁山水库,董家口、陡崖子水库至铁山水库,古镇口至铁山水库三条潜在风道。

    20条清水通道保护水资源

    《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为协调全域上下游清水资源保护,打造20条清水通道。将大沽河干流及一级支流小沽河、猪洞河、芝河、洙河、五沽河、落药河、流浩河、南郊莱河、桃源河纳入清水通道,维护平度市、莱西市、即墨市、胶州市清水资源,即墨市辅以莲阴河,城阳区辅以白沙河,胶州市辅以洋河。黄岛区依托沿海诸河打造错水河、风河、白马河、吉利河、横河五条清水通道。共计20条河流纳入清水通道,河道总长800公里。要求河流及两岸各200米范围,禁止布局电镀、化工、石化、造纸、化学品、铅蓄电池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

    《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至2020年,建成大沽河沿岸生态隔离绿道,风河、吉利河、白马河和洋河水环境全指标评价提升至III类及以上,水环境质量全部提升到III类及以上标准(全指标),完成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勘界工作。至2030年,建成碧沟河入大沽河河口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崂山水库、书院水库优先实现直饮水,II类水质占比提高到50%,覆盖所有日供水量超过100立方米以上水体监测监管,对日供水量超过1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超过50人的水源地进行备案,崂山优先实现直饮水供应。

    2030年胶州湾优良水质达90%

    《规划》征求意见稿将青岛市域的海岛划分为重点保护类海岛、限制利用类海岛、开发主导类海岛3大类别,根据海岛划分类别不同,进行差异化管控。

    《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重点保护灵山湾海滨湿地生态系统,一、二级国家级保护动物以及珍稀动物和海珍品基因库等海洋生物资源。加强灵山湾国家级森林公园保育。保护崂山湾和前海诸湾区优良海水浴场水质及自然海滨景观,重点保护青山湾渔业资源及青山村自然人文景观。

    胶州湾中北部国家级海洋公园,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无关的活动。至2020年,胶州湾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80%,消除劣四类海水水质。鳌山湾消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污染。至2030年,胶州湾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0%,全面消除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鳌山湾一类海水水质占比不低于95%。 记者 黄飞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城市调节等四种类型,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地均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192.7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的19.4%。

    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区等限制开发区域,总面积1080.0平方公里,占海域面积的8.85%。

    6

    大分区

    [重点削减区]

    包括胶州湾东岸市北区、市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部,以及城阳区东部、即墨市南部等建设程度较高、现状污染较重、相互影响显著的区域。

    [严控新增区]

    包括西海岸新区、北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新河化工园、周边四市建成区等规划期以工业建设和城市开发为主的区域。

    [聚集敏感区]

    包括大泽山山脉南麓马兰镇、古砚镇、日庄镇和崂山北麓即墨市刘家庄镇、灵山镇、大信镇等大气扩散能力较弱区域。

    [通风廊道]

    为了完善城市建设格局和形态,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严禁乱开挖山体,促进海陆风交换,减缓城市热岛效应,构建 “一湾、两带、八廊”通风廊道体系。

    [一般管控区]

    包括除核心保护区和各类重点管控区之外的其他区域。

    [核心保护区]

    包括青岛大公岛海洋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崂山风景名胜区、珠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省级及以上法定保护区域。

    制图/刘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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