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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2264套公租房公示 符合条件的快申请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 责任编辑:郑言 2017-07-05 06:34:08

市北2264套公租房公示 符合条件的快申请

具体登记日期

    青岛新闻网7月4日讯(记者 朱颖) 今天下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市北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配售公告”。市北区本次配租项目7个,房源共计2264套。其中双峰商业广场201套,中广宜景湾118套,中冶文沁苑1101套,和达中心城二期215套,海尔国悦公馆85套,金玉良缘148套,万科紫台396套。

    本次配租面向市北区取得准予登记通知条件家庭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在市北区政务网、青岛住房保障网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本次配租面向市北区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水电燃气暖气等另行交纳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为准。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本次配租将按申请登记、公示、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

    看仔细喽!申请登记需要带以下材料

    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还须携带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申请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规定(青土资房规〔2017〕1号),加分的证明材料:(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2)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具有青岛市城乡居民户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3)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4)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大病救助个人(《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大病救助或民政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救助的,分值不累加。(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应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所有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4日前。

    已申请配租登记且享受上述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家庭,请务必于7月14日前持抚恤定补优抚相关证件及《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汇总,据此予以加分。

    登记时间9:00—11:30 1:30—5:00

    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具体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地 点:市北区平定路15号(户籍地为原市北区的家庭);市北区周口路81号5号楼网点(户籍地为原四方区的家庭)。 

    退役士兵家庭优先排序选房

    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规定的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评分排序,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计分排序结果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同时,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按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于8月11日通过《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市北区政务网对外公布。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2017年8月8日。

    两室一厅房屋 面向3人户(含3人)以上家庭配租

    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市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为合理配置房源户型,并结合我区申请配租家庭人口状况,本次两室一厅房屋,面向3人户(含3人户)以上家庭配租。

    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市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监督举报电话

    市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一中心:83838622

    市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二中心:83721367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相关报道

    12处公租房确定租金

    承租家庭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

    本报讯 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财政局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万科紫台等1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

    这些项目包括:市北区万科紫台项目396套,海尔国悦公馆项目85套,金玉良缘项目148套,和达城上城项目215套;崂山区中联锦城项目138套;黄岛区黄埠岭项目1234套;城阳区青特赫山项目33套,银盛泰·泰鑫苑项目82套,海都汇府项目49套,天泰以琳美地项目140套,万豪风景项目38套,仙悦花园项目42套。

    上述1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分别为:市北区万科紫台项目、海尔国悦公馆项目、金玉良缘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8.00元,和达城上城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29.70元;崂山区中联锦城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30元;黄岛区黄埠岭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2.50元;城阳区青特赫山项目、银盛泰·泰鑫苑项目、海都汇府项目、天泰以琳美地项目、万豪风景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7.80元,仙悦花园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16.50元。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承租家庭的差别化租金标准分别为:第一档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75元;第二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三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四档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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