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无证酒驾被民警当场查获
青岛新闻网7月14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7月14日,山东省平原县来青打工男子李某,无证驾驶小面包车上班被民警查获。经查,李某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合并处罚。
7月13日早晨7时许,城阳交警大队棘洪滩中队民警驾警车巡逻至204国道华贯路口处,发现一辆鲁B6F69L号小型面包车沿2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民警通过车窗发现该车驾驶员满脸通红,民警喊话让其停车接受检查。
该驾驶人下车出示证件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酒精味。经呼吸测试,该司机酒精含量为41.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该驾驶员提供不出机动车驾驶证,经民警网上查询证实,该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被民警送往拘留所
据了解,头一天晚上,李某驾车在204国道南万的路边摊上喝酒,喝了半斤白酒和一瓶啤酒。“借朋友小面包车才2天,没想到就被民警查获,罚款2000元,还要拘留,代价太大了。”李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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