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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刷脸”登陆 最新的青岛公积金政策都在这

来源:爱青岛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7-11-20 21:06:53

今天起,青岛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再升级!

公积金贷款自助提取功能将上线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便利;缴存职工可通过“刷脸”登陆网上营业厅。

具体怎么查?小编来教你!

首先,你手机里要有支付宝app,并进行过实名注册;

打开软件,找到“城市服务”模块;

 

点击“公积金查询”,然后根据提示进行“刷脸认证”;

认证成功后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及缴存记录等信息。

在现实中不会出现拿着别人的照片或视频就能冒用的情况。另外“刷脸”功能需用户授权才能开通,且能随时关闭。

提取时间和结算方式:

申请人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日的8:30分至16:30分,通过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提取资金当日划转至申请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并不受提取次数的限制。

今年,青岛市公积金政策还有这些大变化

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

自今年7月1日,青岛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变化】

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不超过14729.25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24548.75元。

各(区)市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按照青岛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664.17元,四市为1508.33元)确定。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4729.25元,下限为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45.85元。

【缴存比例变化】

2017年度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公积金网厅商贷自主提取

今年1月20日,青岛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网厅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有住房贷款的职工,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手续后,可自主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灵活提取公积金。

网上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包括两部分内容:

1、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业务开通申请手续;

2、申请通过后,即可登录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手续。

调整贷款最低比例
今年3月16日,青岛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具体调整为:

1、在我市购买新建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

2、在我市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

3、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取消异地购房限制条件

新管理办法相较之前,主要有两大变化

1、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供本人或配偶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房屋坐落地的证明原件。

2、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商贷提取业务的,不受提取次数限制。

公积金异地转移

自5月中旬起,青岛正式接入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转入】

职工向青岛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本市。青岛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职工申请、审核受理、信息传递三项业务。

【转出】

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青岛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收到异地公积金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受理、信息与资金转出业务。

【爱青岛综合整理,部分内容来源:青岛日报、青岛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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