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4日讯(记者 于泓)考高中不再一锤定音,今年全面取消大班额,鼓励学校建设数字校园平台……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中要求,到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
考高中不再一锤定音 优质普高招生名额向农村学校倾斜
对于家长们关心的招生问题,《意见》明确,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推动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
取消国家明确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高中的招生管理。
新建普高规模不超过60个班 两年建成百所优质特色中职
《意见》中明确,严格控制超大规模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60个班。2018年全面消除50人以上普通高中大班额,建立健全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全省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示范性和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
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
《意见》对办学经费做出了明确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收入,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
支持普高采用聘用制开设特色课程
在师资管理方面,《意见》明确支持普通高中聘用专业人士开设特色课程,所需费用由学校统筹解决,有条件的可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兼职教师的财政支持政策。
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新进教师以硕士层次为主,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引进高层次、短缺专业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试讲、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开展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试点,科学确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考虑课时、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等因素,允许在绩效工资内设班主任津贴等项目,并合理确定班主任津贴标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切实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建设普高学科基地 中职专业要服务当地经济
在课程改革方面,《意见》要求,启动普通高中学科基地建设,引领全省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完善选课走班教学制度,推进课堂深度学习变革。
强化“考察探究活动”“社会服务活动”课程实施,开展跨学科项目学习和创新(创客)教育,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系列大赛,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对接,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专业。
建立省市两级特色高中 普高与大学合作开发课程
在育人模式上,《意见》要求启动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建立省市两级特色高中遴选认定机制,经评估认定的特色高中可根据办学需要,适当上浮学费标准。
实施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联合育人计划,支持本科高校与高中阶段学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支持高职高专学校与普通高中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普通高中学生完成高中二年课程学习后,可在第三学年选修职业技术类课程。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机制,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实行职普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资源互通。
试点民办普高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高中阶段学校。支持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普通高中,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待遇,落实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非营利性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产权明晰、办学规范、诚信度高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给予灵活多样的信贷支持。
校园无线网全覆盖 建设智慧校园平台
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动市、县(市、区)集约建设数字校园平台,构建面向学生学习和成长、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家长与学校互动的公共教育空间。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深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评价、家校合作中的融合应用,试点建设新型数字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