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青岛商住用房也能落户?青岛市公安局:消息不实

2018-04-27 17:29 作者: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 (记者 张萍)今天,有网友热议并传播“商住用房及商住两用房均可落户”的信息,记者电话联系青岛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答复为该消息不实。

青岛市居住落户条件是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申请落户。

所谓单套商品住宅是指不动产权证上“规划”一栏显示为“居住”,“属性”一栏显示为“住宅”的。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