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 头条新闻 > 正文

青岛最新交通信息盘点 出行必看

2018-05-23 06:12 来源:爱青岛
分享到:

自打进入五月以来,

青岛独得大家恩宠。

青岛游客千千万,

五四广场占一半……

据说,大家都是奔着“最美夜景”来的,

却不小心漫入人海……

连过个马路都这么震撼,简直就是青岛版的“外滩”!

人多了,路堵了,有关交通信息的谣言也跟着来了……

青岛工厂停工,禁止三轮车、二轮车进入,快递公司外卖等一切停止?假的!谣言编造者被行政拘留十日。

青岛交警查三脚架和灭火器,没有的要罚50扣三分?交警表示这都属于上路车辆必备,跟交警查不查没有必然联系!

那关于青岛交通,近期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blob.png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了《关于调整设置部分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2018年5月25日起开始执行。

禁行车型

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

禁行区域

(一)漓江东路北辅道(九龙山路至新港山路,不含该路段),新港山路(不含该路段),长江东路(新港山路至连江路,不含该路段),连江路(不含该路段),南港一号路(连江路至长白山路立交,不含该路段),疏港高架桥(长白山路立交至同江路立交,不含该路段),同江路(疏港高架桥至江山路,不含该路段),齐长城路(含该路段),小珠山北麓(齐长城路与昆仑山路路口至疏港2号高速K11+050处),疏港2号高速(K11+050处至凤凰山路,不含该路段),凤凰山路(疏港2号高速桥洞北侧至背儿山路,含该路段),背儿山路(凤凰山路至大珠山中路,含该路段),大珠山中路(背儿山路至东元路,不含该路段),东元路(大珠山中路至双凤山路,不含该路段),双凤山路(东元路至海西路,不含该路段),海西路(双凤山路至滨海大道,不含该路段),滨海大道(海西路至山川路,含该路段),山川路(滨海大道至翠岛路,含该路段),翠岛路(含该路段)以上沿线与南部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二)永兴岛路(不含该路段),澎湖岛街(不含该路段),刘公岛路(不含该路段)以上沿线与东部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三)江山路(齐长城路至淮河路)、黄河中路、黄河西路、黄渔路、山川路(翠岛路以南)、海军路(翠岛路以南)。

禁行时间

(一)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禁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二)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在漓江路、滨海大道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昆仑山路以东禁行区域内长江路、珠江路、江山路、太行山路、井冈山路、阿里山路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其他道路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

在拥堵的路口,或是开得稍微慢一些,经常会遇上那种不耐烦的司机在后面狂按喇叭,反而给大家心里添了堵。

最近,交警部门出招了!

谁再敢乱鸣笛要罚款!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鸣笛、什么时候不能鸣笛、乱鸣笛的处罚是什么?市公安交警部门权威解答来了!

只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鸣笛:

一是前方有车辆倒车或者在斜坡上等候红绿灯时,前车手刹没拉牢,引发溜车,这时后车司机可以按喇叭提示前车;

二是同一车道中,有车逆行驶来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给正当行驶的车辆造成危险,这种紧急情况下可以鸣笛;

三是因地形原因,弯道角度较大,很难确认对面是否有车,为确保安全,可以酌情用远近光灯切换作为转弯时的示警,必要时短促鸣笛示意。

除上述情形之外,目前青岛市区禁止鸣笛,尤其是安装的汽笛不允许使用,无论是遇到路口拥堵、前车缓慢,还是前方斑马线或路口有行人、非机动车横过道路,都是禁止鸣笛的。

公交车专用道的主要功能是方便公交网络应对各种高峰时段和突发状况带来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从统计数据看,公交专用车道用占道路4%的运输资源,运输着超过半数的出行乘客。

SO,为了杜绝有人临时“揩油”借道超车,青岛“电子警察”上岗啦,全天候抓拍!

对于何种行为会被认定为“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一是车道内未划有右转弯标志,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借用公交专用道从右侧道路进出单位出入口的除外;

二是车道内划有右转弯标志,车辆未右转,直行通过路口的;

三是路段中进入公交专用道后又变道驶离的。

在公交车道内违反禁令标志行驶和停放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违规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的,罚款100元。

据交警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市区四成以上轻微交通事故与变道不打转向灯有关,有三成的追尾事故也是由驾驶员强行变道引起。

“电子警察”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对越压实线的交通违法变道车辆进行抓拍,执勤交警在执勤中也会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看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救火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就应该有自觉避让的意识。况且,现在法律上已经有了明文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也就是说,故意阻挡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已经构成违法,不避让的车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比起那些毫不着边的虚假谣言,不如把这条稿子转发给朋友!

注意这些,真的能省不少钱!

【爱青岛综合整理报道,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青岛交警】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