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5日从开发区交警大队获悉,为缓解辖区交通压力,提高富春江路车辆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区交警大队经实地调研后决定,将富春江路(太行山路至昆仑山路路段)北侧停车泊位取消,增加车道宽度双向四车道通行,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禁止停车标志。
该路段禁止停车,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违法乱停的驾驶员,开发区交警大队自2018年6月11日起将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记者 薛华飞 通讯员 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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