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深化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旨在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医保支付体系。
《方案》明确了我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办法,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到2018年底,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达150种;开展基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的绩效评估及付费试点;2018年在区(市)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或城市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开展试点,2019年逐步推开;到2020年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根据《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在医保基金年度支出预算范围内,对医保住院、门诊大病、社区门诊统筹、长期护理保险等各项业务支出全面实施总额预算管理。完善与总额控制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对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服务主要实行按病种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精神类疾病住院治疗、住院康复治疗等长期、慢性病医疗服务实行按床日付费;对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积极开展对医联体、医共体的按区域人头总额付费试点并逐步推广。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积极推进按区域人头总额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进行绩效评估和付费试点。
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全面推开医保智能监控,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