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青岛共有古树名木1967株 擅自砍伐最高可罚款30万元

2018-07-03 14:58 来源:青岛晚报
分享到:

这棵树龄已超2100年的“汉柏凌霄”苍劲挺拔。徐常青 摄

晚报讯 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擅自砍伐古树名木最高可罚款30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责。

该办法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则指的是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统计显示,全省古树名木总计34.9万余株,其中单株古树8517株,古树群1165处34万余株,名木800株,分属于46科99属184种。单株古树按树龄划分为:一级古树(500年以上)、二级古树(300-499年)、三级古树(100-299年)。从树种看,数量最多的是国槐,其次是侧柏、柿树、银杏和枣树,这5个树种占单株古树总数的77.8%。

该办法明确,禁止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挖坑取土、动用明火、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品;刻划、钉钉、剥皮挖根、攀树折枝、悬挂重物;其他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行为。如果有人违反该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上述“硬杠杠”,对于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行为更是有着严厉处罚措施。其中,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名木和一级保护古树的,每株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德银)

新闻延伸

全市古树名木1967株

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全市共有古树名木1967株(不含建成区和崂山风景区),其中一级古树215株,二级古树196株,三级古树1536株,名木20株。古树群20个(1103株)。据悉,青岛最古老和最具灵性的古树当属太清宫的“汉柏凌霄”,是青岛市古树名木中当之无愧的“老寿星”,为西汉建元元年道士张廉夫在崂山初创太清宫三官庵时亲手所植,历经2100余年的风霜,该树成功入选国家林业局评选的“中国百株传奇古树”。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