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男子撞人10年拒不赔偿并购买新房 被撞者人生因此改变

2018-07-11 14:10 作者:戴谦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分享到:

“拒执”十年,检察官助少年讨回60万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刚刚骂人是我不好,对您说了这么难听的话,我也是因为被这事折磨了十年,一时情绪失控……”10日,在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工作区,一位中年妇女拉着检察官孙萍的手,泣不成声。“没事,我理解你的心情,这下终于拿到赔偿款,你们一定要对生活有信心。”孙萍一边安慰着对方,自己的眼圈也红了……

这原本是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案件。

2008年,18岁的小涛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到重伤,失去了一条腿,肇事者徐某负全责,法院依法判决徐某赔偿小涛各种经济损失共计60余万元,于判决十日内付清。可是,徐某在赔偿了2万余元后便再也没有露过面,并且将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卖给他人,还以他人名义买了一套新房。而另一边,小涛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因为为他支付医疗费、安装假肢费、后续维护等费用已是负债累累,更糟糕的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小涛由于腿上安装假肢,行走不便,四处求职却屡遭碰壁,人生的不幸和现实的残酷,让小涛一度失去生活的信心。同时备受折磨的,还有小涛的父母。原本如朝阳一般帅气又活力蓬勃的儿子,一夜之间肢体残缺,学业无法继续、生活没有保障……更不能接受的是,10年间,他们为儿子四处奔波、连续催讨,肇事者就是迟迟不支付赔偿……

直到2018年6月,案卷放在了检察官孙萍的桌上。

“怎样能最大程度帮助到小涛?”这是孙萍在了解了案件始末后一直思考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帮助小涛依法拿到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这是他今后生活的保障。”

但是,在法院执行难的现实情况下,逃避执行十年的徐某会主动拿出60万赔偿款吗?

在看守所提审徐某时,孙萍除了例行讯问之外,将更多的时间用来对徐某进行说服教育。从徐某逃避执行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到给10年前的事故给小涛的人生带来的不可弥补的伤害,从小涛对生活失去信心再到小涛父母所承受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从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到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带来的好处……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终于使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他承诺将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尽快赔偿。

约定的交付日很快来临。当天,在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工作区,徐某前来履行自己的承诺,他委托律师和亲属一次性赔偿小涛60万元,并和小涛父母约定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署谅解协议。随后,双方先是到检察院附近的银行完成了60万元转账汇款,后回到办案工作区,准备签署谅解协议。

然而,就在要签署协议的那一刻,小涛的母亲的情绪突然崩溃,要求徐某家属必须向其下跪!孙萍见状立即上前规劝,而小涛母亲却将矛头转向孙萍,开始大骂办案检察官,咆哮声久久回荡在办案区内,拒绝理性交流。

此时,错误的安抚只会让情绪升级。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宣泄需要,孙萍多次往返办案区,直到小涛母平静下来,才再次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小涛的人生规划、精神开导等提出意见建议。终于,小涛母亲和徐某达成谅解协议。

“对我们而言,案件进入批捕阶段,也许一捕了之会更简单。”孙萍说:“但这样的执法的效果肯定是不好的。例如此案,虽然我们在批捕环节用了大量的时间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节,但最终缩短了执法程序、第一时间为被害人顺利拿回了赔偿款,实质上节省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多赢的执法效果。”(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敬瑶 杜晨晨)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