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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28条”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

2018-08-01 13:52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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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方式、完善“一次办好”网络体系、强化“一次办好”支撑条件、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法治保障服务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11个方面,制定28条具体措施,以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方案》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和细化。其中,在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方式任务中,在总结提炼前期政务服务办事理念、办事方式、办事模式基础上,首次提出以“一号、一门、一窗、一网、一次、一生”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在完善“一次办好”网络体系任务中,提出整合、归并各类办事渠道,结合实际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青岛政务通”APP,逐渐形成以政务服务大厅(实体端)为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手机办事APP(移动端)、自助办理机(自助端)为支撑的“四端”办事新格局。此外还参照各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领导体制。

《方案》旨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围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聚焦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突出问题,以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年“七大行动”,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新闻链接: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青岛出台《实施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年“七大行动”为基础,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为主线,对重点任务进行分工和细化,全力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岛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

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

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明确“一次办好”事项梳理范围,将已公布的“零跑腿”“只跑一次”事项规范为“一次办好”事项。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减少等候时间。一般事项“网上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均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个人事项“就近办”,加强区(市)政务服务大厅和镇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

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方式

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流程。围绕“一次办好”目标,全面推行以“一号、一门、一窗、一网、一次、一生”为主要内容的“一站式”集成服务。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仅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在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只对一个窗”,线上“一网通办”,全程“最多跑一次”,政府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的全生命周期服务。

优化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多门”变“一门”,原则上不再保留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实现“只进一扇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关联事项要推行“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优化整合,将“一事一流程”整合为“多事一流程”,在户籍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公证办理、社保缴纳、劳动就业、民政救助、养老机构设立、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等民生领域推行“一链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确保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推行帮办代办制度。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制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完善“一次办好”服务网络体系

整合拓展各类办事渠道。梳理摸底全市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平台、办理途径、办理场所,摸清底数,归集合并。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青岛政务通”手机APP,实现统一办事入口、统一办理平台、统一服务标准。选取全市范围内与群众关系密切、量大面广的30项常办事项集中重点突破,强力推进网办。逐渐形成以政务服务大厅(实体端)为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手机办事APP (移动端)、自助办理机 (自助端)为支撑的多种办事渠道并存的“四端”办事新格局。

实现一键受理咨询投诉。依托“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涉及“一次办好”改革中企业和群众的咨询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

推动政务服务下沉基层。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政务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等。充分发挥镇村级服务代办员作用,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推动房地产权证、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等便民服务事项“同城通办”。

强化“一次办好”基础支撑

制定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消除政务服务事项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要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办事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烦琐环节和手续。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要求,加快实现数据互认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广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凡是政府部门产生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要求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推进政务服务缴费网络化、便利化、多样化。

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持续推进“3540”改革。开办企业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方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抵押登记等相关事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方面,全面落实容缺预审查、评估评审前置、政府规费收取后置、全程代办帮办等制度,力争招商引资项目审批14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29个工作日内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审批40个工作日内办结。

简化企业水电气暖报装。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理条件明晰、办理时限明确、质量安全可靠的服务。

简易获得信贷。通过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扬鼓励等,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创新担保抵押机制,完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推动提高辖区内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探索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较明显降低。

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发票票种核定业务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申请发票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版以下)的新办纳税人,实现发票初次核定业务即时受理、即时办结。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式,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等14项办税事项线上一并办理。

实施精准协同放权

继续压缩行政权力事项。凡市场能有效调节、上级未列入审批的事项一律取消;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基层愿意承接的事项一律下放。

继续推进“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照后减证、合规监管,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将更多事项纳入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继续加大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领域,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不断提高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市及区 (市)、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依托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积极支持平度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采用赋权专用章的方式向平度市赋权。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通过竞价等方式降低公章刻制费用,探索降低配套费收取标准。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电子化改革步伐。

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实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编制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摸清中介机构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摸清本行业本领域机构底数,并对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考核。推进整合现有分散的建设项目审图、测绘职能,实行一个机构综合审查,进一步缩短建设项目审图、测绘时间。

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制定出台环境评价、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影响评价、车辆安全和环保检测、特种设备图纸审查和型式试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消防检测、防雷装置检测等涉政务服务的技术服务规范标准和监管措施。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

完善“中介超市”功能。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切实解决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差、效率低、收费不合理等问题。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作用。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切实转变监管方式,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外,其他对企业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随机抽查”,对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行一次性联合检查。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依法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健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生”。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好信用监管作用。

发挥法治保障服务作用

推进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全面清理制约新旧动能转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查论证,从源头上杜绝阻碍新动能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法规政策出台。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管执法水平。

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优化不动产登记、优化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简化水气暖报装、简化获得电力、便捷获得信贷、创新政务服务、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推进信息共享、营商环境评价10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一个行动、一套方案、一位市领导负责、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专班的落实推进机制。(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薛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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