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爆表"大货一次被记18分 交警曝光28起重点交通违法

2018-09-06 20:07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2018年第11批部分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青岛新闻网9月6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栾心龙 王雍修)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法制交通、和谐交通意识,营造严查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社会氛围,积极争取市民对大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9月6日,青岛公安交警部门曝光了2018年第11批28起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名单,涉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开展针对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曝光警示力度,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爆表”大货一次被记18分

7月14日22时左右,平度大队八中队民警正在国道206线上巡逻,行驶到215KM处时,一辆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过来,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检查。满满的一车沙子,凭民警的经验,一眼就看出车箱是改装过的,超载是必然的。果然,经称重,核载49吨的车辆称完后毛重145吨,差点让检测仪“爆表”。在开具处罚凭证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此车使用的号牌鲁Q729AC是临沂一家物流公司的车辆号牌。

当天,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吕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超载、私自改装、使用其他号牌共计罚款4500元,记18分。

案例二:大货车组团超载排队卸货时被查

8月31日,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四中队巡逻民警在巡逻至团结路与云台山路路口时,发现有4辆苏G牌照的重型半挂车一字排开停靠在路边,而这些半挂车都涉嫌超载违法行为。民警第一时间将4辆车押到停车场进行过磅,磅数都在100吨左右,均超载100%以上。据了解,这4辆车都属于连云港永华物流有限公司,到西海岸新区是给客户送货,因为客户场地限制,只能在路边排队卸货。

最终,民警对驾驶员朱某、刘某某、刘某、彭某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同时将这4辆车的违法行为抄告给了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案例三:核载6人客车竟拉了14人

9月4日19时40分,城阳大队上马中队民警在正阳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辽PY3479号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华中路,民警发现该小型普通客车缓慢行驶,有超员的嫌疑,民警立即将其拦停检查。经现场查验该车核载人数为6人,实载14人,超8人,超员达50%以上。驾驶员被民警处于罚款200元并记6分的处罚,并遣散车上的多余人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和人员安全。据了解,驾驶员叶某,在城阳打工。为了省事便超员拉着13名务工人员去工地干活,没想到被执勤交警拦下。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