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恶势力犯罪集团仇某、刘某某等5人从快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仇某以开设石子场、练歌房“看场子”的名义纠集刘某某、孙某、杨某、崔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仇某纠集刘某某、孙某、杨某、崔某等人交叉结伙,多次持凶器无故殴打他人或借故生非,破坏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该五人批准逮捕。
在该案办理中,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规范和引导取证,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为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