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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青岛滨海大道上捡了一只鸵鸟 可以当宠物养吗?

2018-09-25 14:50 来源:青岛交通广播FM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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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养宠物大部分人会选个小猫、小狗、小鸟,再潮一点养个爬宠之类的,居然还有人养鸵鸟作为宠物。

今天上午青岛交通广播《动感青岛》节目中,有听众发帖说,在滨海大道捡了一只鸵鸟!

节目播出了这条特殊的“失物招领”后,鸵鸟的主人马上打电话来认领了。

但是,这鸵鸟可以当宠物养吗?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鸵鸟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鸟,它不会飞,却能够飞速奔跑。通过网友发来的照片看到,这只鸵鸟全身羽毛灰褐色,两只腿又长又细,大约有一米高,身上有几处伤痕。

广播刚刚播出这条特殊的“失物招领”十分钟左右,鸵鸟的主人就打电话来了,这鸵鸟是我养的宠物!王女士说,自家的这只鸵鸟刚刚才四个月,经常喜欢自己跑出门“遛马路”。

王女士找到了自己的宠物,但是我们的疑问没有打消,在城市里可不可以饲养鸵鸟这样的大型动物呢?

带着这个问题,897记者致电青岛市林业局公开电话88018502询问青岛市区养殖鸵鸟的相关政策性法规。

对此,青岛市林业局下属部门青岛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迟先生回复:首先,鸵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养殖野生动物必须办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许可证。申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许可证》分以下情况:1、国家十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去国家林业局申请。比如:熊猫、虎、豹等;2、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去省级林业厅申请。比如:鸵鸟、梅花鹿等;3、省级重点保护动物,需要去县级及以上机构申请。

那么,办理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许可证》就可以在青岛市区饲养鸵鸟了吗?

答复是:不可以。

根据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禁止在镇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的街巷、广场等公共场所敞放、散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信鸽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禁止在住宅楼外立面、楼梯、楼顶、走廊等搭建鸽舍、犬舍等禽畜笼舍。

所以说,如果您想在市区养宠物,请提前咨询青岛市林业局相关规定,咨询电话:8801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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