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9日讯 (记者 张萍)为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企业劳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青岛睿银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
青岛睿银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02065062739T,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1803户,法定代表人:由绪青。
2017年10月18日,1名劳动者到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睿银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拖欠2016年6月工资报酬共计2344.8元、未缴纳2016年3月至6月社会保险费。
2017年10月23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2017年12月18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但该单位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不提供相关材料。2018年3月6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5月18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27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2000元。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青岛家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青岛家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0306909384X5,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周口路97号10-4楼,法定代表人:崔勇。2018年4月23日,3名劳动者到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家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4月26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经查,该单位未支付2018年3月1日至4月22日期间3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7213.11元。5月31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6月26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7月16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支付3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7213.11元并按50%加付赔偿金8606.56元。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青岛匠道食品有限公司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
青岛匠道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13395810947N,单位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86-2号,法定代表人:李大成。
2017年9月14日,1名劳动者到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匠道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
2017年9月19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2017年9月20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但该单位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不提供相关材料。2017年10月26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2017年12月7日,李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1月18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2000元。8月10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青岛一闪一闪布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青岛一闪一闪布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12MA3CE5GY3K,单位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3号1号楼1012户,法定代表人:蔡军伟。
2018年4月25日,3名劳动者到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一闪一闪布业有限公司拖欠其2018年1月至4月份的工资。
4月26日,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经查,该单位共拖欠3名劳动者2018年1月至4月份工资共计34745.3元。7月3日,崂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7月10日,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支付所拖欠3名劳动者的工资总计34745.3元。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山东光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
山东光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11MA3F9L264D,单位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六盘山路58号1号楼二层201室,法定代表人:潘云青。
2018年5月7日,8名劳动者到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山东光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
5月9日,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立案受理。5月11日,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但该单位拒不按照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不提供相关材料。6月8日,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7月3日,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月20日,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直接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5800元。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青岛红福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
青岛红福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03667850265J,单位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法定代表人:王相红。
2017年12月,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青岛红福麟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单位未依法为14名职工缴纳2017年3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18年1月3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限期为全体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3月27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为14名职工缴纳2017年3月至12月社会保险费合计239690.03元。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青岛鑫相伴鞋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青岛鑫相伴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82321423303X,单位地址: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鲁家埠村迅尔康路6号,法定代表人:骆明专。
2018年8月7日,15名劳动者到青岛市即墨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鑫相伴鞋业有限公司拖欠15名劳动者工资共计62345元。
即墨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会同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立案开展调查。经查,该单位已停工且无法与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8月7日,即墨区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21日依法将该案移交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于当日受理。经公安机关侦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骆明专现已归案,并补发了15名职工的工资共计62345元。
八、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
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370281614340093H,单位地址: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山东道35号,法定代表人:赵桂旭。
2017年8月17日,青岛市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当日依法立案。
经查,该单位欠缴16名职工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社会保险费。9月19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10月17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11月7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补缴16名职工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社会保险费,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18年5月15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留置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因该单位未履行,7月2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九、平度市新河镇华海垂钓园拖欠劳动报酬
平度市新河镇华海垂钓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2015370283000020,单位地址: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北镇村117号,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2018年1月9日,2名劳动者到青岛市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平度市新河镇华海垂钓园拖欠工资,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当日依法立案受理。
经查,平度市新河镇华海垂钓园拖欠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7000元。3月12日,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4月12日,平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4月17日,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单位支付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7000元并按50%加付赔偿金8500元。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牛增兵拖欠劳动报酬
牛增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132324196806130716,单位地址: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院庄村村后,法定代表人:牛增兵。
2016年12月6日,2名劳动者到青岛市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个体工商户牛增兵拖欠工资,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当日依法立案受理。
经查,牛增兵拖欠两名职工工资共计45000元。2017年1月12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牛增兵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其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决定。2017年3月3日,莱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17年3月9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牛增兵直接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支付2名劳动者工资并按50%加付赔偿金共计67500元。因牛增兵未履行,2017年11月14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不断加强我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定期对存在恶意欠薪、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社会公布。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人社部《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将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于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认真整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