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30日讯(记者 任俊峰)今天,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和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政策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青岛市物价局近期相继梳理编制了《青岛市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青岛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青岛市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新版《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上述四个目录简称《四项收费目录》),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修订后的《青岛市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保留我市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8项;《青岛市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只保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1项,其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青岛市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对接《山东省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只保留5项;《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2018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政府性基金8项,其中市本级3项,中央驻青单位5项,项目总数比2017年减少2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涉及16个执收机构、17项收费。总量与2017年相比减少8项,在以往大幅度减少的基础上再压减三成。
物价部门提醒,《四项收费目录》在青岛市政务网(网址:)、青岛市物价局门户网站(网址:n)同时发布。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或个人对相关收费政策进行咨询的,请拔打咨询电话:85911403;如发现有违反涉企政策规定需要投诉举报的,请拔打举报电话:12358。若年底前国家再出台新的减费降负政策,物价部门将对相关目录及时更新。
附件:减少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
1.排污费
2.水资源费
减少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1项)
1.城市绿化补偿费(放开)
2.水质监测服务费(放开)
3.技术监督部门有偿服务费(技术咨询服务费)(放开)
4.粪便清运费(放开)
5.社会公用称量计量服务费(放开)
6.非居民有线电视收费(放开)
7.测绘产品收费(房地产测绘收费)(放开)
8.防雷减灾技术服务费(放开)
9.计量器具修理费(放开)
10.自愿委托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放开)
11.电子结算服务费(放开)
对接国家省目录调增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项)
1.司法鉴定收费
2.律师服务费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经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