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
相信很多小伙伴已经按捺不住
激动的心情
赶紧收拾行囊
出发了
But!
路途之中遭遇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办?
别怕
蜀黍有锦囊
那就是——快处快赔奥
方便、快捷
哪种情形可快速处理?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
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
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对于适用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经劝阻仍不撤离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怎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驾驶人应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十一国庆假期期间
山东省内高速公路
共设置了65处快处快赔点
贴心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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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指引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然后,组织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2.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现场方位照3-5张(要拍摄内容含括现场环境、标志标线、车辆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迹及散落物、车辆全貌及损坏情况、驾驶人和车牌等内容)。
3.互相查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互留联系方式。
4.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撤离时应注意来车方向车辆,注意安全。撤离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赶往最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后续事宜。
5.发现对方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应当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
不属于快速处理情形该怎么做?
对于不属于快速处理的情形,需立即报警:
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
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
五是一方逃逸的;
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快速理赔
省时省力
当然了
蜀黍也会实时在您身边
但是小编的心愿是
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到家
所以
请遵守交规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