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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省时省心!“十一”假期全省65处快赔点都在这里啦!

2018-10-02 15:15 来源:山东高速交警城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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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

相信很多小伙伴已经按捺不住

激动的心情

赶紧收拾行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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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途之中遭遇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办?

别怕

蜀黍有锦囊

那就是——快处快赔奥

方便、快捷


哪种情形可快速处理?

依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可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

二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

三是车辆可以移动。

对于适用快速处理而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经劝阻仍不撤离的,当事人将被处200元罚款。

怎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驾驶人应分别在事故前方、后方、接触部位拍3张照片,并尽快将车辆驶离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十一国庆假期期间

山东省内高速公路

共设置了65处快处快赔点

贴心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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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高速的盆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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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指引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然后,组织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2.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现场方位照3-5张(要拍摄内容含括现场环境、标志标线、车辆在道路的位置、路面痕迹及散落物、车辆全貌及损坏情况、驾驶人和车牌等内容)。

3.互相查看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互留联系方式。


4.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撤离时应注意来车方向车辆,注意安全。撤离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协商处理事故,也可赶往最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后续事宜。

5.发现对方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应当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置。

不属于快速处理情形该怎么做?

对于不属于快速处理的情形,需立即报警:

一是车辆未悬挂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是当事人无证驾驶的;

三是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四是有酒驾、毒驾嫌疑的;

五是一方逃逸的;

六是碰撞交通设施、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快速理赔

省时省力

当然了

蜀黍也会实时在您身边

但是小编的心愿是

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到家

所以

请遵守交规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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