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2日讯(记者 任俊峰)9月12日上午,青岛东海西路与太平角六路路口发生一起刮擦事故,由于双方车主在责任认定上争执不下,造成事故路段交通拥堵。民警赶到现场后,建议双方用手机APP“交管12123”进行了处理,全程在10分钟之内,方便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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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伤车能动”事故可用APP处理
对于如何用“交管12123”APP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民警介绍说,“交管121213”APP是我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简便处理的新途径,老百姓通过手机下载“交管121213”APP软件并注册用户、上传现场照片和证件信息、事故信息完成快速处理。在每日7时至19时,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即“人未伤车能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处理。
自行协商这样做
自行协商是快处系统中最为快捷、最为方便的处理途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及责任明确、无争议且单车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情况下,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相关信息后选择“自行协商”,根据“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中提供的责任情形进行选择,选择验证方式,输入双方共同收到的验证码进行验证,最后双方提交电子签名,后台自动生成《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当事人即可到我市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避免了老百姓多跑腿的现象发生,节约了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变得更为简便、快捷。
13种情形不适用APP处理
民警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在线快速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1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具有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有争议可申请交警在线认定
当事人在应用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进行事故快处时,对事实成因及认定存在争议,或者明显超出理赔限额需要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形适用于申请交警在线认定。拍摄事故现场照片上传信息,应当保证照片画面清晰,清楚体现交通事故车辆(号牌清晰)位置、碰撞部位及交通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等,选择申请交警在线责任认定。后台认定的交通警察也是由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组成,在对事故具体信息、证件信息、现场照片信息等进行逐一审核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在线认定,交管“12123”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处平台生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在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保险理赔中心打印事故认定书后,既可以到保险理赔部门办理相关理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