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母婴安全事件,取消医疗机构资质
《青岛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发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为提高本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日前,青岛市卫计委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提出通过行动计划,自2018年,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以下和4‰以下;2019~2020年,各项指标稳中有降,进入全国前列,确保如期实现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市妇幼健康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争创一批省级、国家级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防范:按妊娠风险对孕产妇进行分级
《方案》提出,青岛医疗机构和相关单位要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即妊娠风险防范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救治制度、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和约谈通报制度。
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为重点,开展风险防范进高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医院的“五进”活动,引导其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非意愿妊娠,从源头防范妊娠风险。
医疗机构应建立孕产妇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严格落实妊娠风险防范制度。
医疗机构要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整合孕前、孕期、围产、新生儿、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各项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服务。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根据不同风险颜色分级在《母子健康手册》上进行标识,2018年,各区市常住人口《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率达95%以上,提高早孕建册率。
救治:对于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
在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救治上,《方案》提出对高危人群进行专案管理。在准确识别高危孕产妇后,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实行专案管理,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助产机构要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在3日内将报告单报送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如孕产妇妊娠风险分类为红色,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
妇幼保健机构接到“红色”风险报告后,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重点人群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测、集中救治。加强新生儿母婴同室查房,识别早产儿等高危新生儿常见病及危重症,及时转诊。出院前对高危新生儿进行全面评估,做好出院指导。
医疗机构每半年组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一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和供血单位联动保障机制,畅通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供血渠道,孕产妇和普通手术同时需要抢救用血时,坚持孕产妇用血优先原则。有条件的区市可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用于贫困孕产妇危急重症抢救,避免其因经济原因放弃治疗导致死亡。
此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要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委员会,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急救专家组,指导参与辖区内的抢救工作。
安全:发生重大事件取消医院资质
《方案》还对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母婴安全事故的情况作了追责规定。《方案》提出,要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相关母婴保健技术资质的动态管理,对年分娩量过少或发生重大母婴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取消其资质;助产机构若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孕产妇死亡信息报送情况作为保障辖区母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漏报、瞒报孕产妇死亡的单位要进行约谈,对于拒报、迟报的助产机构,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方案》的行动目标,自2018年,全市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以下和4‰以下;2019~2020年,各项指标稳中有降,进入全国前列,确保如期实现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市妇幼健康事业“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争创一批省级、国家级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记者 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