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生可谓交友不慎,莫名其妙得背上了三百万的债。
三百二十万的债务,突然落在自己头上,邱先生两口子的生活彻底乱了套。这笔债究竟是怎么欠下的呢?邱先生为何说自己不知情呢?
事情还得从2011年说起,邱先生有个朋友姓郭,俩人合伙在胶州开了家小公司,公司登记注册的时候,朋友谦让,让邱先生当了法人代表。2013年,邱先生和前妻因财务产生纠纷,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邱先生解释,他入狱时,公司的车、营业执照、公章,包括他个人证件都在合伙人郭先生手中,他推断,当时自己人在监狱,郭先生很可能是冒用了自己的身份,并以公司名义在银行贷款240万。
出狱后,邱先生曾经去过一趟公司,那里早就变了样子,合伙人郭先生找不到人,厂房拖欠房租被房东收回,员工讨不回工资早散了伙。
因为迟迟未还款,胶州中成村镇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20日,经法院判决,借款公司于十日内偿还利息,罚息、复利323万余元,邱先生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唯一的股东,他和妻子又是借款的担保人,自然要承担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房产面临拍卖,邱先生最大的希望,就是赶紧找到郭先生。
邱先生私下打听到,郭先生还通过其他方式借了钱,知道的数目也有好几百万,现在好些人都在找他。事情究竟怎么回事,是不是全如邱先生所说呢,记者找到了胶州中城村镇银行。
银行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说事发时间较长,他们需要再找相关人员核实,详细调查当年贷款详情。目前的处理办法就是,让邱先生先写一份情况说明材料,他们查明情况后会和邱先生一起去法院提交,看看事情有没有回旋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