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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口岸生态

2018-11-26 12:19 作者:陈志伟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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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26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年8月初以来,青岛市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先进口岸,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出一系列创新改革举措,促进完善口岸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努力打造“省事、省时、省钱、省心”的口岸营商环境,加快培育良好的口岸发展生态。

通关便利化全面提速

加快口岸通关、物流“并联”作业改革。

实施“411”查验作业机制,平均作业时间16.8小时,较2017年底缩短47%。大力推行提前申报,进口提前申报比例由以往不足3%上升至15.9%,提前申报整体通关时间平均为16.67小时。

推动相关单证的简化和无纸化。

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物流协同平台试运行,进口集装箱提货单、设备交接单实现全国首例电子化流转,节省时间80%,迈出了口岸通关物流“最多跑一次”的关键一步。

推进承诺作业时限试点。

青岛港承诺进口货物提离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取消出口集装箱限时集港,卡口24小时面向出口企业开放,出口货物实现直接集港。据青岛海关监测,截至10月底,青岛口岸进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71.59小时,较2017年底压缩通关时间44.6%。

强化口岸收费公开透明

龙头企业带动引领当好表率。

青岛港实施“全程物流阳光价格”清单,推动口岸经营市场“明码标价、公开透明”;聚焦场站、船代等物流中间环节调整21项收费,其中取消4项,降低10项,免收7项,尽力节省企业物流成本。青岛国际机场主动调整物流收费项目,将国际货站地面服务收费26项调整至14项,取消12项,代理企业按新的收费标准重新签订地面服务协议。

全面实施收费目录公示,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青岛口岸做好明码标价和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布青岛市进出口环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市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进一步提高价费政策透明度。向社会公开进出口环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口岸收费专项检查。

物价、交通、海关、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口岸服务性价格政策提醒会。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口岸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检查各类口岸服务经营企业220余家,对部分经营者明码标价不规范、收取高频电台通信费、强制引航并收费以及强制使用特定银行卡进行结算等问题,分别进行了检查落实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建议。

推动口岸秩序法治化全面提升

严格查处扰乱口岸经营秩序行为。

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依托全市“一张网”的电子政务优势,发挥鹰眼大数据监测平台作用,将涉港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检查了19家港口经营许可企业、8家旅行社,查处涉港出口骗税企业16户,查补增值税835.9万元、所得税550.4万元。

开展口岸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涉港警情和案件101起,对涉黑涉恶线索逐一排查分析,开展海上联合执法28次,清理船只251艘,陆上、海上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大为改善。

推进口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首批发布了8家青岛口岸航运诚信企业,海洋经济团体联盟制定了1+7联盟诚信公约和行业自律公约,举行了正式签约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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