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门诊统筹用药报销新增114种药物
增幅接近13%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门诊统筹用药目录。新版门诊统筹用药目录将由目前的888种达到1002种,包括西药594个品种、中成药408个品种,增幅接近13%。
门诊统筹用药目录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包括镇卫生院等)门诊报销的重要依据。自2007年门诊统筹制度实施以来,我市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门诊统筹用药目录先后作了几次调增,较好地满足了参保人不同时期的用药需求。此次门诊统筹用药目录调整,依据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以及国家10月底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将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药品范围中适宜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的药品调整进来。同时考虑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结合参保人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习惯,对原门诊统筹用药目录的部分品种予以兼顾。
本次门诊统筹用药目录的调整,使得参保人在基层用药的选择余地进一步扩大,能够更好地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需求;大部分药品价格较低,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在基层就医的费用负担;在报销比例上对基本药物适当倾斜,参保人在基层门诊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点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促进基层首诊的良好就医秩序。
政策链接:
医保门诊统筹怎么签约?
我市门诊统筹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全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大学生除外,大学生实行由学校统一集中签约)均可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签约后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选择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可同时选择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签约。大学生由所属学校大学生门诊定点机构统一签约。
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参保人,自门诊统筹签约后,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欠缴社会医疗保险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得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医保门诊统筹怎么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限额管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注:参保人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少年儿童和大学生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根据2019年居民医保新政策确定。(记者 刘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