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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四次经济普查登记全面启动 涉120万个市场主体

2019-01-02 13:58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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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1月2日讯(记者 任俊峰)记者从青岛市统计局获悉,2019年1月1日,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全面启动。1月2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在市南区海程邦达物流公司参加现场登记。

这次普查是对我市经济的一次全面“透视和体检”,对于了解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科学性和决策管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普查是一项浩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和平时期的重大社会动员,普查登记是整个普查工作的核心阶段,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协同配合和工作质量要求最高的一个阶段,需要各方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登记工作中,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2万余名普查人员将共同努力,对9000多个普查小区的超过120万个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普查正式登记。

各级政府是经济普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发挥着领导作用。各级政府聚焦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落实经济普查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部门、镇(街)、村(居)委会力量,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的理念,做到“假的一个不能要,真的一个不能少”,从各个维度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把提高数据质量贯穿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单位和普查数据应普尽普。

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利用各自的行业管理平台和政务平台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帮助解决企业和个体商户不知晓、难找到、不配合等问题。各部门还将全力协助做好普查的查遗补漏和正式登记工作,按照普查需要,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名录资料,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普查机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各级普查机构树立危机意识、忧患意识,积极排查登记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性矛盾和问题苗头,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普查登记现场。把普查工作切实谋划好、部署好、实施好。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认真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履行职责,不得自行修改或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可靠。要分类施策,合理调度,加强对工作任务重和力量薄弱地区的帮助指导,打好“精准牌”。

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全市普查对象积极向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学习,认真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漏报、瞒报、虚报、拒报普查数据,把普查工作准备好、配合好、完成好,确保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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