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日前,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大湖街道食药所四级主任科员王恩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王恩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酒、购物卡,共计价值4484元。王恩珍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市北区市场建设服务二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孙金玉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2016年6月,孙金玉违规决定为班子成员李传刚、姚道迎、滕明发放燃油补贴,至2018年3月共发放4.41万元;其还存在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上述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黄岛区综合执法局灵山卫执法中队中队长宋倬波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宋倬波任薛家岛、灵山卫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价值4000元。宋倬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莱西市水集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潘泳霖借操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5月,潘泳霖邀请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其婚宴,并收受礼金共计8040元。潘泳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牢固、践行“两个维护”是否坚决、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否自觉的重要标尺和试金石,带头严格落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