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青岛政务网分别发布了
3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报、
2018年流通环节重点问题产品监督抽检公示,
涉及农贸市场、超市、小区周边摊位等,
部分知名超市也在列,
快看看有没有你和家人常去的吧!
山东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
30批次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11大类共968批次食品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的产品938批次,不合格产品30批次,合格率96.90%。不合格名单如下:
据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监管部门。
2018年青岛流通环节重点问题产品
监督抽检公示
1月7日,青岛政务网发布《2018年流通环节重点问题产品监督抽检公示》,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如下:
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为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还发布了餐饮、食品安全警示,务必牢记!
外出就餐防风险
外出就餐时,建议优先选择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就餐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等凭证。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饮用生水。
家庭就餐多留心
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购买食品和原料。科学合理储存,避免食材过期或腐败变质。
加工刀具、砧板、容器具等要生熟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物时要避免生食和熟食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外卖订餐要小心
网络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量化分级信息等,尽量选择距离近、口碑好的外卖店订购。
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农村聚餐严防控
农村集体聚餐应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告。应选择清洁、卫生的加工、聚餐场所,注意防鼠、防虫、防尘措施。
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接触食物前应洗手消毒。
非食用原料及危险化学品与食品要隔离保存,避免误拿误用,农药、兽药等禁止存放在加工及就餐场所内。
慎重选择食物
严禁食用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物,拒绝食用非法野味。
不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等。
如有不适,这样投诉举报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生腹泻、呕吐等症状要立即就诊,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卫生部门和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来源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