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当前我市空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程度,经环境、气象专家会商,预测不利气象条件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我市空气质量(AQI)指数将持续超过200,达到重度污染级别,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有关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9年1月12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停限产、限排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减排操作方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每日增加施工工地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作业2次(易产生路面结冰情况除外,下同)。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建筑拆除作业及混凝土搅拌站运行。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化原则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卫生计生部门通知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12日12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