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纪委市监委指定,胶州市纪委市监委对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纪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纪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纪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纪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胶州市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