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
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字〔2019〕19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综试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综试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潍坊是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先行区,多年来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外开放和农村改革等方面,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和经验。在潍坊设立综试区,探索农业开放发展新模式,创新农业综合发展体制机制,对于加快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将为全省乃至全国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实现农业开放发展,提供先行先试样板和综合试验平台。
2.准确把握综试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综试区作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要在济青烟“三核”引领总体布局的基础上,推进“济青烟+综试区”的“3+1”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工程。按照《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试验内容,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立足山东优势、潍坊特色,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研发、引进和孵化一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炼、打造和推广一批农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创设、整合和实行农业开放发展新政策、新体制、新机制,培育发展农业“新六产”,培植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和品牌高端化,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提高农业对外开放发展水平,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把综试区建设成为全国农业开放发展引领区、农业科技创新先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提供动力和支撑。
二、重点突破,构建农业开放发展新体制
3.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支持综试区内村庄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增减挂钩产生的节余土地指标,优先用于综试区内产业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省自然资源厅、潍坊市政府)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尽快将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升级为省级管理的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4.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合作化生产的发展机制,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模式,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5.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建立以资源管控、环境监管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科学适度有序的农业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全面激活绿色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大水肥一体化、饲养标准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推广力度,优化种植养殖结构,规划建成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基地。(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潍坊市政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用地布局,提升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省自然资源厅、潍坊市政府)
6.探索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全产业链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潍坊市政府)高标准推进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成为全国蔬菜产业技术信息的汇集地、发散地,成为蔬菜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和制高点。(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实施品牌化战略,支持企业境外商标注册与运用,申请良好农业规范、有机等质量认证,建立全程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创建。(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推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企业备案注册登记程序,简化基地备案手续,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对高、中、低风险产品科学的合格评定模式,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7.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三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试点,探索建立法院等部门参与的抵质押资产处置机制,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法院、潍坊市政府)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涉农保险体系,开展农业巨灾指数保险、涉农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农民“投保入股”新模式,开展农业保险互助组织试点。进一步健全农业金融支持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建设,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担力度,探索“补贴+信贷+保险+期货(权)”模式,进一步分散风险,调动保险机构支农积极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潍坊市政府)
8.创新农业投融资体制。按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持综试区设立发展基金,加强与社会产业基金、创投基金、担保公司等合作,为“四新”项目和模式快速落地提供资金支持。潍坊市统筹安排资金设立扶贫(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通过政府、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四方共同建立信贷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创新,探索建立农业国际双向投资促进平台,为企业对外投资、吸引外资提供政策信息咨询、产业对接、项目推介、融资担保等服务,帮助外商与中资项目载体进行高效对接。(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潍坊市政府)
9.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入股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按有关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等多种形式的奖励。涉农领域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80%的比例奖励给技术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技术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涉农领域科技人员可以高新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积极支持综试区对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时单列计划,支持建设农业开放发展人才高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潍坊市政府)简化人才引进和劳务输出流程,高效提供个人需求事项全程服务,积极为引进的外籍人才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提供便利。(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潍坊市政府)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其他发达地区,通过交流、挂职等途径,引进优秀党政干部、专业人才、紧缺人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潍坊市委)
三、强化复制与创设,试验推行开放型经济新政策
10.探索试行境外工程承包项下自用农副产品(粮食及制粉除外)、食品、装备出口审批监管新模式。经综试区出口的境外工程承包项下自用农副产品,企业提交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声明,简化对其生产企业和原料种养殖场的备案。推行“合格假定”制度。建立快速放行机制,对低风险商品审单放行,高风险布控产品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合格放行。(济南海关)
11.打造农产品检验检疫新模式。根据企业申请,对区内拟进出口的法定检验货物,实施预先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货物在进出区时核销放行。建立集中查检功能区,由运营企业按照海关检验检疫要求建设,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提升把关服务水平和便捷通关能力。(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12.简化检验检疫行政审批管理模式。按照海关总署、总关授权,办理相关产品的检疫审批,根据分类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争取更多进口产品在隶属海关完成初审、在直属海关完成终审的工作新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便利化,优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模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进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流程。(济南海关)
13.发展贸易新业态。支持在综试区核心区设立进口农产品、食品体验店及直销中心,进一步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保税监管模式,与农商互联国际平台、冷链物流保税展示交易融合发展,拓展电商发展空间,实现国内外农产品的线上线下交易。推动国家内外贸结合农产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济南海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潍坊市政府)
14.开展跨境支付合作。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引入银行机构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支付机构,尽快实现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合作。支持银行机构因地制宜布放各类支付机具,最大限度地发挥支付机具的服务功效。积极开发提供多种形式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产品,实现差异化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升资金结算效率。(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潍坊市政府)
15.推进免税进口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对接综试区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综合利用综合保税区保税研发、检测、维修以及区外国家技术中心等相关政策在综试区内进行叠加融合,建立减免税设备共享、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支持率先开展种子、疫苗、智能农机设备、肥料等的保税研发、维修、检测,创新孵化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济南海关、省科技厅、潍坊市政府)
16.探索建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国际互认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建立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查检互认机制,东亚地区农产品、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和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保护,支持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参与国际互认互保。(济南海关、省市场监管局、潍坊市政府)
17.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机制。建设适应开放发展要求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对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重点目标市场的现行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进行收集、识别、分类,搭建国外标准法规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对特定产品、特定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日常跟踪、分析,针对已经存在或即将实施的对于出口食品农产品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通报评议或提出特别贸易关注,积极通过双多边机制维护企业权益。(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18.推进鲁台贸易通关便利化。对于台湾进口商品,采信台湾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结果,提升两岸货物贸易通关效率。完善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加快鲁台标准、技术法规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对进口台湾大宗商品实施检验检疫“快速验放”。对进出口产品实施“查检合一”。对纯用于展示并将运回的进口展品免于检验。(济南海关、省台港澳办、潍坊市政府)
19.配套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全面评估自贸试验区各项政策情况,针对潍坊区域和农业产业特色,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争取在综试区全面复制推广;支持潍坊港与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间“区港联动”探索,使两者互为腹地,最大程度地发挥保税区的政策优势,扩大港口的物流功能,辐射带动综试区相关产业发展。(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四、聚焦“四新”,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区
20.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顺应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升级需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突出蔬菜、畜牧、林果、花卉等优势产业,按照绿色化、规模化、高端化、融合化、品牌化的方向,进一步做优、做特、做强。积极培育发展特色鲜明、优势集聚、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镇村,配套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品牌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按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目标,支持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良好农业规范,塑造现代顶级农产品品牌。(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21.提升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培育一批主食加工领军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园聚集,规划建设集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营销等上下游产业配套一体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字号”特色小镇,推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22.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加强市场信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土地托管等服务。利用国内外农业科技资源,搭建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等技术转移平台,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精细化、智能化。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建设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鼓励支持各类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潍坊市政府)
23.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推进国家现代蔬菜种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打造中国蔬菜种子谷。充分发挥寿光果菜品种权交易中心作用,促进新品种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总结蔬菜种业国际合作的经验成果,探索小麦、玉米育种国际合作的新路径,做大做强小麦、玉米种业。(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办、潍坊市政府)
24.规划建设高端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区。对寿光、青州、昌乐三县市交界处6个镇(街道)的30万亩设施瓜菜集中连片区域,结合灾后重建,规划建设高端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区,建设新大棚、构筑新水系、应用新技术、发展新组织、推进“新六产”、塑造新品牌。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提升该区域生产、管理运营水平,打造成沟渠配套、排水畅通、技术先进、高端高效的设施农业集群和提标增效样板区。(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25.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按照全域旅游理念,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医养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集群片区、乡村旅游园区和健康小镇。加快以乡村旅游综合体为代表的高端乡村旅游度假产品的开发,建设精品旅游小镇、精品乡村旅游特色村、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农业文化主题体验基地、“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等,发展农业研学游、精品民宿、渔夫垂钓、森林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度假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潍坊市政府)
26.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新业态,配套完善具有广泛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制定完善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内外贸一体化、电子商务等技术标准,逐步形成覆盖生产和消费、融合线上和线下的农产品生产流通全链条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农商互联标准化示范市。(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五、聚集资源要素,建设农业开放发展的核心引领区
27.强化核心区功能地位。依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综试区核心区的规划面积、用地范围和空间布局。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试验、高标准建设,推进全方位开放、全要素集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园区化发展。搭建农业科技研发、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高端平台;建设农业先进国家技术合作示范基地;引进商贸流通、信息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农业研发等方面的国内外一流机构,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潍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28.建设农业及食品产业创新(研发)中心。围绕当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创新点,建设国际农业院士谷、中国食品科学与加工技术研究院、国际种业研发集聚区、农业技术孵化培训中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掌握相关领域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熟悉国际规则的现代农业带头人,引进高端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等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到核心区落户,在生物育种、食品加工、生态循环农业、智慧农业、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环节加强攻关,实现一批农业食品领域高新技术率先在核心区突破,率先推广应用和形成产业化。(潍坊市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
29.打造品牌展示中心。进一步发挥中国食品谷品牌带动作用,组建食品谷农业生产联盟和品牌企业联盟,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推进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标准体系以及全产业链安全闭环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国际农业和食品产业博览城,创办、打造国际性农业和食品展会,打造高端食品农产品展示、体验、交易综合平台。做大做强东亚畜牧产品交易所,探索畜牧产品国际交易新模式,着力打造集冷链物流、信息发布、电子交易于一体的畜牧产品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国际农商互联标准体系,打造国际化农商对接平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潍坊市政府)
30.打造物流配送中心。设立国际冷链物流平台,形成集保税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发布、电子交易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支持开拓冷链班列市场,加快推动在全国布局,进一步开通潍坊至全国重要物流节点城市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铁路冷链物流班列,在物流节点城市建设交割仓库,形成面向全国、联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鲜农产品集散大动脉,打通中国面向东亚、东南亚、西亚和欧洲的冷链物流通道,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深入研究高铁、航空、港口等高端物流,构建陆水空铁立体式冷链物流体系。复制推广跨境电商成熟经验做法,结合自身产业优势,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潍坊跨境电商发展。(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31.打造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整合政府相关检验检测资源,引进国内外一流的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开展第三方国际检测和认证服务。加强与国外有关协会组织、质量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东亚地区农产品、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和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积极创建潍坊检验检疫试验区。(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32.打造农业和食品产业大数据中心。加快推动潍坊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统筹各相关领域信息资源,与国家、省涉农数据资源有效衔接,逐步开展农业及食品产业数据收集、分析、研究,形成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产业链统一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产销衔接、行业创新发展为目标,提供生产、加工、交易、物流、金融、科技和食品质量安全等综合信息服务,为农业及食品产业政策制定、产销调控、市场调节等提供支撑。(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33.打造农业和食品产业总部基地。瞄准世界500强中的农业及食品相关企业、国内外农业及食品行业领军企业,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总部,形成聚集效应,打造中国乃至世界品牌食品农产品总部基地。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引进金融机构、风投机构及各类基金入驻核心区,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引进法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机构入驻,提升总部基地综合服务能力。发挥设施蔬菜、农机装备、现代种业及食品加工等农业产业特色和优势,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以设备、技术输出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到海外进行农业科研、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产业链开发,搭建面向重点国家的农业投资合作平台,推进产业链向境外延伸,创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34.建设开放型农产品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在潍坊港建设进口粮食等农产品口岸。建设开放型产业基地、大宗原材料展示交易中心、进口粮食、肉类等农产品及食品仓储物流、加工贸易项目,搭建服务全市农业开放发展的大平台、大通道。推进进境水果、肉类、屠宰用肉牛、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建设,形成辐射全省及周边区域的分销基地。(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35.加强核心区与辐射区的配套联动。核心区以外的潍坊市区域为辐射区。辐射区侧重承接核心区先行先试成果,着力在产业融合、农业开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创新发展,扩大示范效应,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探索前端研发设计和后端销售服务“两头在核心区”、生产和加工环节在辐射区的企业集聚模式,优化产业链布局,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高质高端高附加值产业集群。同时,加快建设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创建突出农业特色的潍坊寿光国家高新区、打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集成创新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形成联动合力。(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台港澳办、潍坊市政府)
六、按照自贸试验区模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36.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高效、扁平化”原则,明确综试区管理机构,优化运行体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核心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推动设立海关驻综试区办事机构。(省委编办、济南海关、潍坊市政府)
3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向潍坊市下放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支持综试区建设发展。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一照一号”登记制度。完善“多规合一”运作机制,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为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营造优越的政府服务环境。(省委编办、潍坊市政府)
38.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预先核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效释放场地资源。优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等登记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开展“一照多址”改革。(潍坊市政府)
39.深化招商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综试区招商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招聘专业招商人员,工资实行绩效考核为主的薪酬设计。(潍坊市政府)
40.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深入分析农业领域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及匹配关系,编制农业领域资源配置导向目录,为农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管理、服务链条,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省市场监管局、潍坊市政府)
41.营造诚信守法的服务环境。打造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综合性法律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潍坊市政府)
七、完善推进机制
42.建立部省市共同推进机制。建立省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商务、财政、金融等部门和潍坊市政府参与的潍坊综试区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并通过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综试区建设的领导、工作协调和政策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与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对接,指导推进综试区建设,做好督导、宣传推介工作。潍坊市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综试区协调推进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综试区建设的推进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潍坊市政府)
43.制定支持综试区发展综合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支持综试区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综试区加快发展。(潍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
44.成立综试区建设专家顾问组。从国内外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和政商领域领导组建专家顾问团队,跟踪国内外农业发展前沿科学技术、贸易营销模式、政策扶持和农业发展新动态等开放资源,对综试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建立起发现对接、引进试验、推广复制的开放发展机制。(潍坊市政府)
45.搞好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科学谋篇布局,构建覆盖全域、相互衔接、配套联动的综试区规划体系。由潍坊市政府负责、省有关部门配合,尽快完成综试区核心区产业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辐射区各县(市、区)编制配套规划。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连续性,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潍坊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46.强化责任落实。省有关部门和潍坊市政府对《方案》提出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试点示范,主动与国家部委对口衔接,抓紧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潍坊市政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创新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实、早见效。(省有关部门、潍坊市政府)
47.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综试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增强各级干部推动综试区建设的思想自觉、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试区建设,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综试区建设。(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潍坊市政府)
48.加强成果总结运用。建立综试区建设定期交流与成果共享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试点政策执行情况及建设推进情况及时进行综合和专项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总结梳理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和先进模式,适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省有关部门、潍坊市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