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4日讯 (记者 张萍)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人社局新闻通气会获悉,青岛市自4月1日起开始试行在青就业住房补贴政策,预计5月上旬启动网上申报和受理。
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符合发放条件的,发放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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