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虚假证件办理ETC设备
少缴过路费13万元 涉诈骗被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市南区检察院3月12日发布一起“过路费”诈骗案。
市南区检察院日前收到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涉嫌诈骗一案。经调查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的行驶证副本复印件申请办理了琴岛通ETC设备,先后共计少缴通行费13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胡某居住在青岛市市北区,工作地点在黄岛区,上班需每天往返胶州湾隧道,其驾驶的汽车为9座车型(根据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收费标准属二类客车),每次通过胶州湾隧道需缴费55元。而按收费标准7座及以下车型(一类客车)通行费为30元/次,后降价至10元/次,使用ETC通行费按照通行费的80%执行。因9座车型和7座车型的缴费差额较大、收费站检查不严格、置换为七座车型不易,胡某萌生念头,通过利用虚假材料办理一类客车琴岛通ETC通行设备,按照7座及以下车型缴纳通行费,以此少缴通行费。自2012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通过该手段共计通行3309次,共计少缴通行费138027元人民币。
该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卡口照片、ETC通道监控视频、车辆行驶证等证据,完善本案证据链条。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用虚假材料办理ETC设备少缴通行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近日,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戴谦 通讯员 于楷 颜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