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是一个开了十五年车的老司机,平时遵纪守法,很少违章。可3月26号,他突然收到了一条违章通知短信,看完这短信的内容,赵先生觉得自己有点冤。
赵先生违章的这个路口位于即墨区湘江二路和塔院东村路口。湘江二路是一条东西方向的主干道,南北方向的道路不是直接连通,而是在东西方向上错开了二十米左右的距离。
3月16号下午两点多,赵先生行车至此,准备从南往北左转弯进入湘江二路,但因为南北方向上常年没有信号灯,所以他只能观察路口远处的人行横道信号灯进行左转弯。
由于南北方向的道路错开了二十米左右,赵先生在左转弯时车辆就压到了东西方向的双黄线,因此他被判直行闯红灯,罚款200计6分。委屈的赵先生申请复议,交警部门给出的答复是不撤销处罚。
按照交警部门的答复,车辆左转弯时需要先开到东西方向的直行道上,然后等待直行信号灯变绿时才能继续通行,对于这个说法赵先生不认可。
记者电话联系了即墨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作出答复,说经过现场查看后发现,之前路口信号灯和标线确实有不合理的地方,他们会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帮助赵先生撤销处罚。
对于标线施划的不合理之处及时改正,这点应该给相关部门点赞。但与此同时,因为规划疏漏而造成的司机被动违章,由赵先生来买单是不是有点冤枉呢?希望能够尽快给出合理的安排。